馮遠征老師要操心天價片酬了。

他的大招出臺新職稱評審制度。


這樣做的目的是,“如果文藝羣體有了職稱,對於演員是一種保護,同時能夠限制片酬”。

對此,有網友表示贊同,“就是應該這樣,免得粗製濫造充斥市場”。


也有網友表示質疑,

“這是要幹啥?把整個娛樂圈從市場體制改成論資排輩嗎?限薪有的是辦法,搞這麼一出真是不怕別人笑話啊,沒職稱還不能演戲了”。

君子和而不同,大家見仁見智。

我個人覺得,

根據演員職稱規定片酬上下限,非常理想主義,但卻不切實際。

乍一看,這是在限制天價片酬,實則回到了論資排輩的陳規之中。

它的可怕是把依靠市場激活的影視行業,變成體制內的行業。


我承認當下娛樂圈的怪現狀,天價片酬的流量明星沒有好作品,但靠職稱來規範天價片酬,無異於刻舟求劍。

這裏面需要注意的是,

同一個人,接到的戲不同,主創團隊不一樣,呈現的表演效果也不一樣。畢竟演技的彈性很高,是動態的,和相對穩定的職稱本就存在天然衝突。

舉個例子,靠孫悟空成名的六小齡童老師,他能在86版《西遊記》飾演讓人拍案叫絕的孫悟空,也能演《吳承恩與西遊記》這種雷死人不償命的大爛劇。


而六小齡童老師就有國家一級演員的職稱。

這筆賬怎麼算?

退一步講,依靠職稱算片酬,這個職稱誰來評,怎麼評?評委能否保證公正客觀?能避免尋租空間的出現嗎?

靠職稱來規範演員片酬,屏蔽市場的調節作用,帶來的負面影響比天價片酬嚴重太多。

如果馮遠征有過李連杰的經歷,相信他很難有這樣的建議。

1982年,李連杰憑藉《少林寺》爆紅。

這部港臺日韓都風靡一時的爆款電影,讓李連杰成爲青少年心中的頂級偶像。


王寶強、釋小龍他們都是深受《少林寺》影響,去少林寺學功夫。

另一方面,李連杰拍攝《少林寺》的片酬極低,只有300元,平均下來一天一元錢。

總有些不明真相的媒體,吐槽香港人狗眼看人低,同工不同酬。他們卻很少分析,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其實是兩種經濟形態碰撞的結果。

當時李連杰是有正式單位的人,拿到88元月薪,已經是教授級別。他出去拍片,片酬也受單位制約,拿到一天一兩塊的工資,多出來的部分就屬於單位。


後來李連杰接拍《南北少林》,再一次感受到因爲單位的束縛,同工不同酬帶來的刺激。

來自香港的主演,最高月薪能到15萬,扮演死屍的龍套也能拿到50元的日薪。

而李連杰的日薪只有3元。

片酬不一樣,飲食標準也不同。

我們喫的是很樸素午餐,而爲了迎合香港工作人員的要求,他們喫的是廣東菜,在他們眼裏我們的午餐就像“豬食”!

李連杰就曾說過,《南北少林》後有自述,

在我們全體都獲得一樣報酬的情況下,假如主要演員和臨時演員們都是一天一元,那我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因爲我們都在某個體系下工作。

有正規單位李連杰,還是被香港演員的待遇刺激到了。

但假如你帶了一羣來自不同體系的人(在這裏就指香港),他們一個月賺得15萬元,連在片場扮演死屍甚至沒有一絲鏡頭的羣衆演員都是50元一天!卻只給你一天3元的待遇,而事實上,他們又沒做什麼事的時候,你纔開始發現了社會的不平等待遇,這是反抗的開始,你會開始對工作產生憤怒。

後來,李連杰辭職,去美國尋找機會,這纔有了後來與徐克的相遇。

1989年,李連杰去香港發展,簽約嘉禾,約定2年拍4部電影,每部電影片酬是150萬港幣。

沒有單位給他發固定工資,也沒有單位抽取他賺來的片酬了。

這就是市場的力量。


與嘉禾簽約期間,李連杰因爲經紀人羅維,鬧得很不愉快,後來蔡子明幫忙搞定,李連杰簽約背景雄厚的永盛,每部電影片酬是1200萬港幣。

明星受歡迎,片酬自然水漲船高。

我無法想象李連杰靠單位和職稱的力量,能成爲揚名世界的功夫皇帝。

現如今,馮遠征帶着一顆計劃經濟的腦袋,向天價片酬開炮。

或許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我認爲,他這個提議比《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裏的安嘉和還要可怕。

最後做個小調查,一下六位人氣主角,哪位最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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