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江蘇省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爲和制止牟取暴利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爲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沛縣聊齋 發佈】近期電動車市場出現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爲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沛縣市場監管局向全縣電動車頭盔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出提醒。

  【沛縣聊齋 發佈】近期電動車市場出現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爲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沛縣市場監管局向全縣電動車頭盔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出提醒。

  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江蘇省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爲和制止牟取暴利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爲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切實做到價籤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籤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嚴禁不正當價格行爲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市場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不明碼標價、價格串通、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擡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爲,及時受理舉報,舉報電話12315。

  另外,據沛縣交警大隊沛城中隊副中隊長居麗娟稱,《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起實行,規定了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前期我們主要是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提示有頭盔的羣衆自覺佩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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