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议重新梳理制定国家教育评价体系,把体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并给予语文、数学等主科一样的考分权重,激发学校、家长、学生的内生动力,真正实现为中小学生松绑减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近日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在其向本次全国人代会提出的建议中,他建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的相关条文作出修改,调整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原来的14周岁下调为13周岁。

2020年两会调查结果出炉。在网民投票选出的10个最关心的热词中,“教育”再次位居前列。

而在备受关注的教育改革举措方面,“中小学生课业‘减负’”成为投票最高的选项!

全国两会正在火热开展中,代表委员们究竟为“减负”发出了哪些声音?哪些教育话题备受关注?

体育成中高考必考科目?建议减少家长陪作业任务!

01 百余委员:建议把体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

近日,有人大代表建议,把体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火速蹿上了热搜榜!

聚焦教育减负:体育成中高考必考科目?

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领衔百余委员联名提出《关于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为中小学生松绑减负的提案》,该提案表示:

建议重新梳理制定国家教育评价体系,把体育列入中高考必考科目,并给予语文、数学等主科一样的考分权重,激发学校、家长、学生的内生动力,真正实现为中小学生松绑减负。

聚焦教育减负:体育成中高考必考科目?

吴志明委员表示:

减负减了20多年,中小学生的书包却越减越重,睡眠时间越减越少。


中小学生体能日益下降,近视、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小眼镜”、“小胖墩”越来越多。

提案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现行基础教育评价体系仍存在“唯分数、唯排名、唯升学、唯文凭”的坏毛病。

学校考评指标单一,学校以考试成绩为指挥棒,减负政策难以落地,是时候适度调整一下教育指挥棒的方向了。

毋庸置疑,人大代表的想法是好的,“少年强则国强”,这个强肯定要包括了身体素质上的强,把体育纳入中高考,才能在教育中重视体育这一科,让学生在注重文化课成绩的同时,能同步进行体育锻炼。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网上的声音却是一边倒,认为此举非但不能减负,还是变相增负。↓↓↓









聚焦教育减负:体育成中高考必考科目?

是否采纳该提案,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这个政策的实行是否能真正实现为中小学生松绑减负。

中学生本来就已经面对众多科目,突然又给他们增加了一个与语文、数学等主科考分权重一样的科目,在其他科目的参考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无异于又让他们背上了“一座大山”。

虽说增加的体育科目能帮助学生强身健体,但随着考试科目的增加,他们的心理压力还是增大了。

如此,即使学生表面上“松绑”了,但不一定真的“减负”了。

此外,还要考虑把体育列入必考科目是否会影响到中高考的公平性。

目前的中高考模式都是笔试,无论考生有没有强健的体魄,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学生都能平等地参与这场选拔。

但在体育作为必考的重要科目条件下,本身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与体弱且无法通过锻炼得到提升的同学就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虽说很多人认为目前的中高考也没有做到绝对的公平,但增加一个“身体条件差别”只会增大这场选拔的不公平性。

聚焦教育减负:体育成中高考必考科目?

02 两会提案:建议减少家长陪作业任务

一直以来,家长“陪写作业”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现象,甚至是热议话题。

关于陪娃写作业的各种梗,网上随便一搜便有不少。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范小青提出关于给学生家长减负的提案,可谓是说出了大多数家长的心声!


聚焦教育减负:建议减少家长陪作业任务!

疫情期间,各种网课,语文、数学、英语、甚至体育。家长们白天上班,晚上带娃各种拍视频,真是下班比上班还要累!

范小青建议:

请专家论证,从教学大纲改起,给小学生减负,以所有作业基本在校完成为基准。


对学校也要有严格规定,学校给家长的“陪作业”任务一定要适度和合理。


回家作业家长签字,是看学生是否完成作业,而不是检查对错,批改作业是老师的事情。


看起来时髦其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教学,既增加家长负担,又影响孩子心灵,应该力避。

相关话题还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聚焦教育减负:建议减少家长陪作业任务!

03 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起点下调至13周岁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近日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在其向本次全国人代会提出的建议中,他建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的相关条文作出修改,调整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原来的14周岁下调为13周岁。

肖胜方称,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八种犯罪才会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论实施何种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这自1979年刑法规定以来,一直沿用至今,从未进行修正。

肖胜方解释,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义务教育的广泛普及,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已比上世纪70年代的未成年人更加早熟,又鉴于目前犯罪日渐低龄化的现状,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肖胜方建议,首先,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原先的14周岁降低到13周岁;其次,把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修改为“已满13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降低到13周岁,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肖胜方表示,13周岁的少年基本已完成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其已具备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许多未成年人12至13岁左右就身材高大,大脑发育较快。

肖胜方称,即使下调至13周岁,在国际上也不算最低。

2007年的《〈儿童权利公约〉第10号一般性意见——少年司法中的儿童权利》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能低于12岁。

瑞士、新加坡为7岁,墨西哥、菲律宾为9岁,英国为10岁,土耳其、荷兰为12岁,以色列、法国为13岁。

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起点下调至13周岁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建议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拟提交《关于修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议案》。

从黑龙江13岁赵某某强奸案至湖南衡阳12岁男孩弑母案,到大连13岁蔡某杀害10岁少女案,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暴力涉案犯罪案件接踵而至,不断冲击着公众脆弱的神经,伤害着人们的感情,挑战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底线。”

她说,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未成年人暴力、性侵、抢劫等犯罪案件屡屡发生,校园欺凌也屡禁不止,恶性犯罪越演越烈,犯罪低龄化、成人化趋势明显,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起点下调至13周岁

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郭成宇发现,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年龄、低学历的“两低”现象。在涉黑恶未成年人犯罪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未成年人为初中以下学历。

因此她建议,首先,将强制入学制度等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中,同时严把毕业关,成绩不合格、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给予继续学习、矫治的机会。

其次,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修改为“十二年制义务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文化素质。

第三,将校园法治课程纳入学校常规课程,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

郭成宇表示:“希望能从法律和社会层面更加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全社会构筑一张‘防护网’。”


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起点下调至13周岁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表示,很多校园霸凌行为在性质上极为恶劣,但伤害后果并没有到达伤残鉴定标准中轻伤或是重伤“量”的要求,也无法对其追责惩治。

对此她建议,制定校园霸凌专项法律法规要更加细化惩治“量”的标准。

建议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单独立法,如《反校园霸凌法》或《惩治校园霸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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