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至24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等十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市中院法警支队、兄弟法院、泾河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泾阳法院法警大队圆满完成了该起涉黑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

由于在疫情防疫期间,庭审过程中对参与庭审活动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扫健康码,对车辆和庭审区域消杀。每天给13名被告人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正常。

由于该案庭审历时3天,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泾阳法院法警大队高度重视此次警务保障工作,认真准备工作预案。从警力配置、人员分工、车辆安排、警戒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制定详尽的出庭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对开庭前、庭审中、休庭后建立保护公诉人的联动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庭审期间,所有参加庭审保障任务的法警按照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押解组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保证及时安全到庭受审;安检组对旁听人员实施严格安检,确保庭审现场无安全隐患;看管组严密监控羁押场所,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庭审警卫组密切关注旁听人员,法警每1小时进行有序轮岗,保障审判秩序与安全;机动组高度警惕周边情况,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全体法警不顾天气炎热,放弃双休日,汗水浸湿了警服,庭审全程始终保持警容严整、高度警惕,密切观察被告人的动态,体现了该院干警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警务保障。(记者郭朝霞通讯员 刘辉 熊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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