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25日從寶應縣司法調解中心瞭解到一則案例,商場兩個女導購爲筆幾十元的生意大打出手,一方的項鍊被扯下弄丟,驚動了司法調解員。現場的調解員長期處理民事糾紛,他總結出一條令人哭笑不得的“規律”:發生在婦女之間的肢體衝突,有超過一半,存在着撕扯耳環、拖拽項鍊的行爲。

本文轉自【揚子晚報網】;


因項鍊引發的糾紛案件不在少數。資料圖片

揚子晚報網5月25日訊(通訊員 寶調 記者 陳詠)爲做生意同行之間發生齟齬並不少見,有的甚至發展到肢體衝突釀成較爲嚴重的後果。記者25日從寶應縣司法調解中心瞭解到一則案例,商場兩個女導購爲筆幾十元的生意大打出手,一方的項鍊被扯下弄丟,驚動了司法調解員。

“我剛剛談妥一筆交易,她就上來搗亂!”該縣一家商場內,某知名品牌牛奶導購員小賈,表現出忿忿不平的神色。她告訴調解員,自己費盡口舌,好不容易說動一名顧客購買她所代理的產品,另一名導購匆匆走上前來,毫不客氣地當着顧客的面,對自己的產品說三道四起來。結果,剛準備採購的顧客,當即改變主意離開了。

廣告宣傳不能以詆譭同行爲手段,這既是常識,也受到法律規範。從情理上講,小賈感到憤怒並不令人意外。但是,既讓人不能接受,也讓調解員深感遺憾的,便是接下來發生的“奪鏈大戰”。兩名女子竟然爲了這筆生意,公然打起來了。

現場的調解員長期處理民事糾紛,他總結出一條令人哭笑不得的“規律”:發生在婦女之間的肢體衝突,有超過一半,存在着撕扯耳環、拖拽項鍊的行爲。這起發生在商場裏的糾紛,同樣不能免俗。這一回,小賈不僅將對方的項鍊給扯了下來,還隨手扔了出去,以致找不到了。

“我已經賠了她一條,可她還不樂意!”小賈說,自己在稍稍平復下來以後,也感到事情有些棘手。於是,她立馬出門買了一條類似的金項鍊交給對方,沒想到,對方卻以克重不對、成色不好爲由拒絕收下,並堅持要求“照價賠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兩名導購的收入其實都不很高,卻因爲一筆生意,惹來了麻煩。

事已至此,別無他法,只能盡力斡旋,促成和解。說到底,兩個人都有一定的責任。幸運的是,在調解員依法有序地引導協調下,兩名女子最終達成了一份和解協議。小賈退回了一開始購買的那條項鍊,重新按照約定的標準,另購了一條作爲賠付。雙方也都表示,此事到此爲止、既往不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