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台州晚報】;

近期,椒江區下陳街道同心村原黨支部書記、出納、文書項亨達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責令退賠贓款共計2514163元。

項亨達,男,1968年7月生,椒江區下陳街道同心村原黨支部書記。2018年5月,項亨達侵佔同心村集體資金後外逃柬埔寨。2019年3月,台州市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並決定刑事拘留。2019年7月,國家監委通過執法合作在柬埔寨開展集中緝捕行動,柬執法機關將項亨達抓獲。2019年12月13日,項亨達被強制遣返回國。

法槌雖落下,該案告一段落,但圍繞該案的“後半篇文章”仍在繼續。

近日,在項亨達曾工作過的下陳街道,村(社)主職幹部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召開。以案爲鑑,以案促改,以案治本,這是椒江區出臺《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公開宣佈暨警示教育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來組織的第一次會議。椒江區紀委運用處分決定公開宣佈、案情通報會、紀律監察建議書、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報、一案一建議、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訪”等“六個一”,實現處分決定由“一張紙”到“一堂警示課”的轉變,形成監督執紀、審查調查、案件審理、警示教育、整改落實閉合迴路。

警示,前車之鑑的深省

會上,下陳街道紀工委通報了近期街道辦理的案件及周邊縣市區查處的關於扶貧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情況,剖析項亨達案案發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項亨達在懺悔視頻中如是描述:逃到柬埔寨的日子,每一天都過得很辛苦,沒有合法的身份,我在華人餐廳當廚師勉強度日,後來又因爲一些事情進了柬埔寨的監獄,那裏條件很艱苦,經常被欺負……在國外的日子,我非常想回來,非常感謝黨和政府給予我第二次機會,接我回國。我一定會在裏面好好改造,出去後爭取把錢還上,我祖祖輩輩都生活在同心村,我的行爲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剖析,由人及己的檢視

昔日共事的同事,如今卻面臨7年的鐵窗生活,身邊的人、身邊的事無疑是最觸動人心的。

在會上,下陳街道黨工委負責人阮尚俠談到,下午的這節教育警示會,對於內心的觸動還是非常大的,身在幹部的位置,要對其心存敬畏之心,敢於直面問題,勇於說不,堅決抵制不良的習慣,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原來以爲貪污腐敗離我們很遠,沒想到這種情況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下陳街道同心村黨支部書記朱文君說,通過這次教育警示大會,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警鐘長鳴,要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和加強自身的理論學習,強化黨性意識,提升自身“免疫力”。

立制,觸及根本的整改

辦結,並不是案件的終結。藉助通報曝光發揮“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案件查處才更有意義。

“我們選擇下陳街道作爲首站,是因爲項亨達違法違紀的案例比較典型,侵佔村集體利益的數目比較大,對他們自己身邊的案例,對思想靈魂的觸動比較大。”椒江區紀委常委、區監委委員葉雲國表示,下一步,椒江區將繼續做好查辦案件的“後半篇文章”,真正發揮以案促改的標本兼治作用,着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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