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的意见》,从国土空间布局、重点项目用地、创新供地模式、生态保护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利用等6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全面加大自然资源政策支持力度,助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在推进生态保护治理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支持洛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谋划建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昨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的意见》,从国土空间布局、重点项目用地、创新供地模式、生态保护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利用等6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全面加大自然资源政策支持力度,助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在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洛阳按照“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洛阳特色”原则,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确定洛阳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等规划指标,科学划定城镇边界,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同时,意见提出,将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推进遗址遗迹、民俗文化、古城古镇等保护利用,进一步提升老城区空间开发效率,强化南部生态功能区保护。支持洛阳市开展乡镇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指导洛阳探索实施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乡村,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支持洛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指标予以单列。对洛阳列入省以上规模大、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的重点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同时,将开辟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规模等在用地预审时进行一次性审核。将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洛阳市域内无法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可使用省级统筹指标。

在创新供地模式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洛阳探索“标准地”出让方式,使企业取得土地即可开工建设,缩短行政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支持洛阳在出让创新产业用地时明确项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城市设计等相关内容。支持洛阳出让的工业用地、科研用地或利用存量房产用于开发建设创新产业的,在不改变服务创新创业用途的前提下,其房屋可按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转让、出租,促进土地再开发与产业转型升级。

在推进生态保护治理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支持洛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谋划建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支持将黄河流域洛阳—巩义段干流及伊洛河支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积极申报纳入国家项目库。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洛阳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大项目实施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全力保障洛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建设。鼓励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促进洛阳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

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发挥矿产资源优势,为洛阳审批发证的矿业权登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凡洛阳市、县发证的矿业权优先办理。支持洛阳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的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打造一批净出让的示范项目。加大对洛阳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利用省地质勘查基金开展洛阳副中心城市地质调查,进一步加大钼、钨等勘查力度,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在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洛阳在稀土、钨等保护性开采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性指标分配上,优先配置给优秀绿色矿山企业。对洛阳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给予资金支持,指导洛阳地质遗迹点保护工作,支持开展重要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充分发挥地质文化优势,实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是关系河南发展全局、关系洛阳人民福祉的大事,也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职责所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建平表示,将积极主动到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深入对接衔接,用好省自然资源厅在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政策供给等方面给予的倾斜支持,始终坚持规划、生态、节约走在前,全力服务保障好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的各项工作。(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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