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些英國法官認爲,戴假髮能凸顯出自己的地位,也就是說,戴上假髮的人看上去就不是個人了,它體現了要把法官當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許多英國學者認爲,十六世紀的假髮潮流,便是當時的君主路易十四帶動起來的。

相信經常看英劇的朋友們,對以下的片段定然不會陌生:
莊嚴神聖的法庭上,法官們身着黑色長袍,神情嚴肅的坐在各自的位置,而在臺下,雙方律師正在陳述辯詞... ...本身這樣的場景是出於劇情需要,無需多論,但是,內地觀衆第一次看到這種片段往往會出戲,目光被法官頭上的“個性”假髮所吸引。

在英劇中,但凡出現法官,其頭上必然少不了白色捲髮的頭套。中國香港由於曾被英國殖民,也一直保持着這種“風格”。
其實,這項傳統已經在英國流傳了數百年,我們或許難以理解,但是,英國人對此卻是有着自己的看法。他們覺得頭戴假髮是對法律的尊重,同時,也會提升法庭的莊重感與儀式感,顯得更加嚴謹公平。牛頓早年也談過這個話題,認爲:假髮套是英國法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法官拒絕假髮,那麼,就是對法庭的蔑視。
顯然,法官頭戴假髮的傳統是由來已久,那麼,這個在我們看來奇葩另類的傳統,是從何而來呢?

關於爲什麼法官要戴假髮,許多人提出了不同的解釋: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髮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
一些英國法官認爲,戴假髮能凸顯出自己的地位,也就是說,戴上假髮的人看上去就不是個人了,它體現了要把法官當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而英國律師認爲,戴假髮能夠很好的掩飾心虛,以防止自己的辯論得不到委託家屬的滿意。顯然,法官這麼說有點自吹自擂,而律師的解釋,更像是與律師有仇的人,編造出來黑律師的。

上面兩種都是民間傳聞,並沒有什麼說服力。其實,除了這兩種解釋,另一種說法則顯得靠譜多了。
一些研究歷史的學者提出,英國人開始戴假髮最早起源於十二世紀,剛興起這一潮流時,頭戴假髮並不是法官與律師專屬,而是整個上層社會的潮流。英國女人認爲假髮是一種時尚,代表着雍容大方。每逢重大場合,女人們都會身着盛裝,戴着假髮出席,算得上當時的正式裝扮。
但是,而當時的英國男人,對於假髮並沒有太大的興趣,直到英國爆發梅毒,他們纔開始選擇假髮。
十六世紀末期,梅毒肆虐愈加嚴重,整個歐洲陷入恐慌,許多人不幸感染。當時沒有抗生素,一旦被感染,就要面臨着失明、癡呆、脫髮等問題。都知道,越是有錢的上層貴族,私生活就越混亂,導致上層社會的貴族感染嚴重,許多人短時間內大量脫髮,成了名副其實的地中海,這下上層貴族們可就慌了神了。

英國貴族向來注重顏面,但是,此刻都成了地中海,試想一下,一羣上層人士要去參加某個重要舞會,剛一進去,大廳裏光禿禿一片,這場景相信每個人都恨不得鑽進地縫裏。由此,原本對假髮不屑一顧的英國男人,也開始爲自己選擇合適的假髮。
假髮分種類,像女人們更傾心於一些長可及肩的假髮,而男人們則多選擇蓋住後脖的短假髮。
當時,英國流行的假髮大致分爲四個顏色:白色、淺灰色、灰色、金黃色,各個顏色在不同的地區受歡迎程度也不一樣。

但假髮造價高昂,平民百姓很少有買得起的,說到昂貴,它不是貴在材料而是人工,在幾百年前,製作一個假髮可是一項高難度技術,沒有機器沒有流水線,一切都是靠工人師傅手工完成。一個操作嫺熟的工人制作一個假髮需要四十多小時的時間,十分耗費精力。再加上,當時上層社會的需求量很大,價格自然水漲船高。
據悉一個普通法官所戴的假髮售價1500英鎊,而最便宜的假髮也得300英鎊。
之後,對於沒有感染梅毒的人,依然是擋不住他們對假髮的喜愛。在他們心中,假髮的作用不僅是裝扮,還能用來隔絕蝨子侵擾。衆所周知,在當時的歐洲社會,人們都不習慣洗澡,經常都是蓬頭垢面,頭髮裏蝨子一堆。而戴上了假髮,能夠更好的隔絕蝨子,想進行清潔,只需要取下假髮,摔上兩下就可以了。

回顧歷史,每次新興潮流的出現,總會出現極具代表性的引領者。許多英國學者認爲,十六世紀的假髮潮流,便是當時的君主路易十四帶動起來的。路易十四是一位愛好時尚的君主,在其執政期間,一度沉醉與假髮。在他的影響下,歐洲的上層人士與貴族都紛紛效仿,迅速風靡起來,而之後“假髮”也成了貴族、精英的代名詞。
其實,有人喜歡也有人討厭,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批評假髮說,他最痛恨的就是英國式的法官的假髮,陰森恐怖的小眼睛從假髮後面閃着藍光的場景,簡直受人不了... ...

隨着時光推移,時代變革,世界邁入了二十一世紀,曾經的假髮潮流也成爲過去時,逐漸被人淡忘,僅有法庭還保留着這種傳統。
參考資料:
『《法官爲什麼要戴假髮》、《12世界歐洲戴假髮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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