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奇葩”酒驾案件,违法驾驶人不是在三餐时间喝酒,而是将一瓶酒放在车上,在开车时间时而喝上一口,用来调节心情。该驾驶人受到交警大队严厉处罚。

当日上午,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沅水二桥南桥头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0点许,一辆拖拉机进入执勤民警视线,民警拦停后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照,驾驶人不仅无法出示年检和保险手续,而且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发现车上还放有半瓶“牛栏山”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6.1mg/100ml,远远超过酒驾标准。

据驾驶人供述,自己今天心情不好,早上买来一瓶酒放在车上,开车途中时不时就喝上一口,用来解忧愁。民警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连声说:“我心里烦,我心里烦。”民警指出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耐心开导,不要情绪化喝酒驾车酿成大事。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给予其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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