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消息,目前已有投资者拿到武汉凡谷的赔偿款,法院认定排除市场系统性风险后,判赔金额比例为54%。律师提醒,凡是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3月25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股票,无论在2017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

  武汉凡谷去年净利润2.5亿元 投资者索赔有保障

  近日,5G概念股武汉凡谷(002194)公布的2019年年报显示,武汉凡谷2019年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13亿元,同比增长43.37%;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37.88%。这对因当年武汉凡谷证券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而言,向公司维权索赔有了更好的保障。

  根据证监会2018年3月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汉凡谷在2016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万元,虚增存货1559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另外,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1万元,虚增存货5370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武汉凡谷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在武汉中院一审判决武汉凡谷应赔付投资者之后,武汉凡谷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了上诉。湖北省高院已经对该案的二审下达了判决,驳回武汉凡谷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据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消息,目前已有投资者拿到武汉凡谷的赔偿款,法院认定排除市场系统性风险后,判赔金额比例为54%。律师提醒,凡是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3月25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股票,无论在2017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投资者向武汉凡谷依据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索赔的诉讼时效将在2021年2月底截止。 (大众证券报)

  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款 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近日,曾因连续三年财报数据造假被罚的中兵红箭公布了2020年一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06亿元,同比下降1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2.28万元,同比下降72.5%。

  中兵红箭主营业务包括大口径炮弹、火箭弹、导弹、子弹药等在内的智能弹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业务以及超硬材料、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民品业务。尽管中兵红箭身系央企国资、智能军工、新材料等热门概念,但股价的涨幅却长期落后于同期大盘指数,与其他个股形成反差。

  证监会曾对中兵红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兵红箭违反会计准则,采用虚增收入、违法计提坏账准备、违法确认收入等手段,分别虚增2014年度、2015年度利润93.7万元和2730.89万元;虚减2016年度利润555.99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0.2%、8.95%、3.52%,导致中兵红箭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举引发了中小投资者的索赔,使公司股价从2017年以来的走势相对低迷。据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介绍,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兵红箭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

  今年初,中兵红箭曾对投资者索赔案件提起上诉。中兵红箭认为“财务造假金额不足利润总额的10%,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不会诱导投资者买入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的原因是受重大资产重组和军工板块利好的影响,因此投资者的决策和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当由公司赔偿损失”。同时,中兵红箭对“揭露日”、“系统性风险”等提出异议。

  大众维权易栏目组律师认为,虽然目前还没有二审的消息,但已有投资者在法院的调解下拿到赔偿款,赔偿金额比例为85%。因此,后续投资者参加索赔基本没有风险。(大众证券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