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28日,保山市文物工作暨業務培訓會議在市文化和旅遊局(文物局)東一樓會議室召開。各縣(市、區)文化和旅遊局、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博物館(文管所)和各專管所等單位負責人共40多人蔘加會議。會議由保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文物局局長)尹連斌主持。

會上,隆陽區、施甸縣、騰衝市、龍陵縣、昌寧縣文化和旅遊局,市博物館依次彙報文物工作情況,並做經驗分享交流。隨後、保山市文化和旅遊局文物和博物科科長楊慶蛟就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注意事項做了講解;保山市博物館館長王黎銳對文物“四有”工作及文物檔案建設規範進行了專題輔導;市文化和旅遊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高華松對文物執法知識作了講授。

業務培訓結束後,保山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文物局局長)尹連斌頒發了保山市文物和博物專家聘書,並對此次文物工作暨業務培訓會議作出總結。他要求,必須提高對文物工作總體形勢的初步認識,增強文物工作使命感;盡職擔當,增強文物工作責任感,強化文物安全意識,務必實事求是,全面地客觀地詳細的反映文物安全狀況及文物安全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和對策措施;加強對市民特別是對學生的歷史文化教育工作,利用文物資源開展社會教育,提升文博機構社會服務功能的關鍵。要把文物宣傳教育融入到保山歷史文化和旅遊宣傳中,以電視、網絡、新媒體和書籍的形式強化宣傳推動;全市文物工作機構要努力創作條件,爲工作人員提供學習培訓和工作交流的機會;創新思維,增強文物工作時代感,堅持法治思維,善於運用法治手段推進工作,增強項目意識,積極爭取文物工程落地實施,樹立品牌理念,着力培育文物資源大市,提高融合水平,藉助多方力量推進文物事業。對於當前文物項目實施工作中,他強調,要全面完成2019年以前已下達經費的保護工程,迅速啓動今年已安排經費的文物和博物館項目,超前謀劃2021年國家文物保護專項支持項目。

保山市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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