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莎士比亚《第十二夜》

不要被这句话吓到,其实莎翁在聊八卦,就像他的后辈毛姆的小说《寻欢作乐》,他们都把八卦聊成了经典!

为什么人们热衷聊八卦?

在风靡全球的《人类简史》一书中,作者尤瓦尔·赫拉利说,人类之所以能从动物中独立出来,成功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是因为人类拥有两种独特技能:八卦和想象。

比如,人类和动物都会劳动,有分工。但动物不会八卦。劳动之余,动物不会说谁干活没使劲,谁摘果子时偷吃了。

尤瓦尔·赫拉利

经历了几万年的进化之后,"八卦"似乎成了坊间家长里短绯闻男女的代名词。对于名人八卦,人们更是喜闻乐见。

但一个作家能把同僚的八卦写成小说,还写成经典,就只有毛姆了。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被誉为20世纪最雅俗共赏、最畅销的作家之一。他身后留下大量作品,《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人生的枷锁》等,至今畅销不衰。

在这些作品中,毛姆晚年承认:"《寻欢作乐》是我最得意与最喜爱的。这部作品在艺术上最圆熟完美。"

《寻欢作乐》的另一个译名叫《家丑》。直白点说,它就是个八卦故事。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在寂寂无名时,爱上名声不太好的酒吧女招待罗西,并结了婚。但即使成为大作家的太太,罗西也一直本性不改,寻欢作乐,最后和老情人私奔去了美国。

一个作家成名和妻子外遇的故事,毛姆怎么就能写成经典呢?不妨从作品的"轻、重"说起。

一、 毛姆的小说是"轻"的

1. 题材轻

网上曾流传一个很火的书单:10大死活读不下去的名著系列。其中《红楼梦》《百年孤独》《追忆似水年华》位列前三。榜单虽有调侃意味,但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这些经典真是"又硬又重"。它们宏大的历史背景,深刻的社会批判,还有佶屈聱牙的语言表达,无不让读者望而却步。

和它们比起来,毛姆的小说无疑是"轻"的。

毛姆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如果文学不能给人提供娱乐,那么就不是真正的艺术。他不关心文学的批判作用,只想如何制造情节冲突,如何讲好一个故事。

比如中国读者最熟悉的《月亮与六便士》,讲的就是一个原本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男人,却抛家舍业,跑到遥远的南太平洋小岛上画画的故事。

同样,《人性的枷锁》讲述主人公在成长过程中,学业、爱情及事业如何选择。《面纱》更简单,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在妻子出轨后,男人看似要报复,没想却害了自己。

电影《面纱》

《寻欢作乐》,看书名就知道,这是个八卦故事。

女主角罗西年轻时在低等酒吧当女招待,关于她有很多绯闻。后来,同样出身卑微,却立志成为作家的德里菲尔德喜欢上了她。他们结了婚。

若干年后,德里菲尔德功成名就,但罗西却"本性"不改,经常在外过夜。甚至和讲述者"我"也维持了一段关系。最终,罗西抛弃丈夫,和老情人私奔去了美国。

当然,德里菲尔德也并非一个完人。他年轻时逃债,为成名弄虚作假,把自己的护士变成第二任老婆等等。整部小说几乎就是在爆作家的"家丑"——一个作家的成名之路和一个女人的花边新闻。

以上可以看出,毛姆的故事不以特定历史为大背景,没有特别鲜明的时代特色。故事发生在一个较小的社会范围内,没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意味,相反,其内核更聚焦在个体上,聚焦在成长道路和感情纠葛的选择上。这样说来,它是"轻"的。

2. 人物轻

毛姆说:"哪个作家也不能凭空造出一个人物。他必须有个原型作为起点,然后发挥想象力。"

毛姆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能找到对应的生活原型。

《月亮与六便士》里斯特里克兰德的原型是法国著名画家保罗·高更;《刀锋》中拉里的原型是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人生的枷锁》中菲利普就是毛姆自己。

《寻欢作乐》中更多,四位主要人物都能找到原型。作家德里菲尔德的原型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另一位作家基尔的原型是休·沃尔波尔。

托马斯·哈代

第三位作家,也是故事的讲述者"我"阿申登,就是毛姆本人。故事唯一的女主角罗西,则是毛姆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苏。

毛姆虽以名人为原型,但完全以自己的理解进行诠释。对于高更和维特根斯坦真正的学术成就,绘画和哲学,毛姆只是一笔带过。

毕竟,毛姆写他们,是因为他们自带故事性。写小说首先为了娱乐,而不是让读者了解学术问题。更无关深刻的社会批判。

毛姆笔下的人物,无法和鲁迅笔下的阿Q或者祥林嫂相比。他们没有强烈的典型性和评判性,是"轻"的。

对此,毛姆也很清楚。他说自己只是二流作家里的佼佼者。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二、 怎么把"轻"写成"重"

虽然题材轻,人物轻,但经过毛姆这位故事圣手,照样可以写出经典!

1. 经过改造的人物更有故事性,更能吸引读者

《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离家后,就不再和老婆孩子联系,呈现出极端冷酷无情的面目。但原型高更不是这样,他始终和家庭保持联系,在岛上把作品运回去,让妻子卖画养家。

并且,高更在世时,在绘画界已小有名气,并不像斯特里克兰德始终穷困潦倒,好像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样子。

高更作品

毛姆说,原型必须经过作家想象力的改造,才能赋予人物"可信又有说服力的真实性和强度"。不过,我宁愿相信,他塑造人物的首要目的是让人物更有故事性。

在《寻欢作乐》中,尽管很多评论家都说,德里菲尔德的原型是哈代,但毛姆不承认:"虽然他们有相似性,但也仅此而已。"

而对于基尔,毛姆却坦诚说原型是休·沃尔波尔。同时,毛姆也说,"有了原型之后,我从这位作家身上取某个特征,又从那位作家身上选个特征。而且,我把自己的很多脾气也加到他身上了。"

经过毛姆"改造"后的人物,具有明显的故事性,对比强烈性格鲜明,成为读者心中挥之不去的形象。

2. 毛姆对人性的深刻洞察,让读者久久不能释怀。

毛姆小说中有很多矛盾的人物。

《面纱》中,沃尔特对凯蒂说:"我知道你虚伪、势力、轻浮又庸俗,但我仍然爱你。"这句话被无数人拆分解析,为什么一个聪明睿智的理科男,会爱上这样的女人?

《人性的枷锁》中,菲利普对女招待米尔德的感情,同样让人迷惑。他明知她极度自私,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为了钱,即使她被骗后回来,菲利普还要一再宽容收留她,甚至不惜破产。

这些情节被很多人解释为,毛姆对女性不友好。的确,毛姆作品中的女性,大都自私虚荣又庸俗。但《寻欢作乐》中的罗西是个例外。

"我"在15岁时第一次见到罗西夫妇。从此,"我"看到的罗西,永远是漂亮的,永远带着孩子般的微笑。即使在"我"看到罗西和情人约会的时候;在罗西夫妇在欠下镇子上很多钱,连夜逃走的时候;甚至知道罗西和"我"过夜之后,还会和某大款在一起的时候,"我"眼里的罗西始终漂亮纯洁。

为什么?毛姆答道:这是罗西的本性。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在做,没有任何邪念,也不求任何回报。她就那么微笑着,那笑容里只有纯洁,自然得就像太阳发出光亮,鲜花散发芬芳。

在毛姆笔下,"寻欢作乐"成了无比高尚的褒义词,代表了对人对己本性欲望需求的表达,和对一切虚伪的扫荡。

这样颠覆传统的表达,让读者不解,也令读者兴奋。越不解越想试图理解。这就是人性。

电影《面纱》

3. 毛姆刻薄的语言也是一大亮点

毛姆的小说虽然不像硬核经典那样,对社会对历史进行深刻又宏大的剖析和批判,但他对社会还是有所披露的。这种披露,他采取了看起来轻松实则刻薄的语言。

这种语言用在他不喜欢的角色身上,是最好不过了。

在形容基尔作品的时候,毛姆这样说:"他的第二部小说是成功的,但没有成功得足以引起对手的猜忌。实际上,这部作品证实了他们的疑心,(基尔)绝不会写出什么惊人之作。"

在说到基尔很会演讲时,毛姆说:"每当他到某个地方演讲之后,他谈到的作家的作品就一本都卖不出去,而他自己的作品却始终畅销。"

对于围绕在基尔周围的女性,毛姆更不客气,说"这些妇女都是一个兴奋活跃的圈子里破旧的装饰点缀。"是不是足够毒舌?

对于德里菲尔德的成名,毛姆流露出了不屑。"他最显著的长处,不是充满活力的现实描写,不是作品的美,也不是对人物的生动刻画,不是对天气环境的诗意描写,而是他的长寿。"

"一个作家必须写上四五十部不特别重要的作品,这样即使作品的魅力不能打动读者,其重量也会使读者感到震惊。但这需要时间。"

终归一句话,德里菲尔德最终声名远播,不是因为他写得有多好,而是活的足够长。

毛姆,你赢了!

毛姆用自己的神笔,写出了引人入胜的故事,用特有的刻薄幽默,深入剖析了隐藏在深处的人性,让一代又一代读者为之着迷。他把八卦写成了经典。

三、 盘它的正确姿势

1. 怎么快速入戏

虽然毛姆的小说已经够通俗易懂了,但在追求快节奏,碎片化阅读盛行的当下,还是有些读者认为,读起来有点难度。比如,《寻欢作乐》入题有点慢。

不得不承认,以现代人的阅读习惯,这个引子的确有点长。

故事一开始,就用很长的篇幅写基尔,然后从基尔到德里菲尔德的遗孀,从而引发"我"的回忆,这才想起小时候见过的德里菲尔德。

而女主角罗西的出现,更是一波三折。"我"第一次见罗西,模糊地像个影子。后来从他人口中得知罗西女招待的身份。直到第三次,"我"和女主角才开始面对面说话。

这种写法并不罕见。同期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我"作为讲述者,先介绍自己,介绍环境,介绍主角身边的人,然后慢慢让主人公出现。

如果想第一时间看到女主角,直接越过开头就行。不过,这样可能会少了一些曲径通幽的乐趣。

2. 章含之和洪晃的翻译

作为畅销书和长销书,毛姆的作品被翻译出版过很多次。这次章含之和女儿洪晃合译的《寻欢作乐》,有属于自己的特色。

封面采用浪漫的粉红色,腰封上写"毛姆独一无二的情感自传"。是的,毛姆写的就是八卦。

章含之是国家最早的英语翻译,洪晃很小就在国外学习生活,她们母女的英语水平应该是不容怀疑的。不过,有一点值得商榷,在其他版本中,"我"最初生活并遇见德里菲尔德夫妇的小镇,被意译为"黑马厩",这是因为毛姆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意译的话是"白马厩",二者之间有映照关系。

但章含之母女直接音译为"布莱克斯特博",少了点可供回味的内容。不过,书中有很多珍贵的、非常有收藏价值的毛姆私人照片及手迹,可以弥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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