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其中涉及马跃工资未发、冲甲奖金未发、俱乐部无视合同法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竟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社保缴纳变成最低档、不给补偿且不让随队训练等几大方面,可谓详详细细。辽足俱乐部为马跃及另外两名被解约的球员买了回家的车票,这意味着这三人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以榨取。

30年过去,辽足依然是没钱。

30年,能让一个男人撑起一个家,却没能让辽足换个活法。

5.23日,辽足因欠薪死在了中超门前;几天后,暗流涌动的炸弹爆裂开来,

5.27日下午,辽足前队员马跃在微博发布长文,控诉辽足欠薪及合同违规的行为。为避免添油加醋,笔者将马跃文章全篇调出,截图形式展现给大家。

这其中涉及马跃工资未发、冲甲奖金未发、俱乐部无视合同法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竟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社保缴纳变成最低档、不给补偿且不让随队训练等几大方面,可谓详详细细。

据著名媒体《西北望看台》追踪调查,马跃在2015年下半年与辽足签的第一份合同,为期半年;2016年续签一份为期2年的合同;2018年续签一份1年的合同;2019年签下3年合同,2021年底到期。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合同均无阴阳合同。

在当年冲甲之前,俱乐部表态说有冲甲成功的奖金,但一直没说过具体的数字。据马跃透露,自己与俱乐部签署的是的税前工资,辽足承诺冲甲之后补上一年的税钱。“奖金肯定有,不会亏待你们的”,辽足高层用画饼式鸡汤成功激励了球员。

但直到辽足被取消中甲注册资格,这笔奖金也未到账。况且,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如果薪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奖金就更不要指望了。

马跃的医保问题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他的骨折伤、半月板治疗费用全部由自己垫付。马跃交给辽足财务官的医务发票被告知不符合规定,一分钱也没报;有已经离队的队友,脸都被撞歪,医药费也没给报销。

更令足坛人士惊掉下巴的是马跃的社保。他的社保都是按3000多的工资交的,而且2015年、2016年都没有缴纳,参保单位赫然变成了第三方的人才派遣公司。

职业球员懂法律的很少,马跃签署合同时并没有一条一条的看,感觉大差不差便签下自己的名字。签署后,合同原件一直放在辽足保管,直到离队才拿到手。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凄凉的古语用在马跃等人身上,可谓无比贴切。

马跃1-4月份的工资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而留队队员也只发了1月和2月的工资。在主教练的直接干预下,马跃不允许随队训练。辽足俱乐部为马跃及另外两名被解约的球员买了回家的车票,这意味着这三人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以榨取。辽足总经理刘小平用 “竞技体育就是这么残酷”做了注解,令足坛人士不胜唏嘘!

经济复苏的环境下,马跃等人只能找公园训练保持状态;唯利是图的风气中,道德和良心变得再无约束力。

笔者在新浪体育看到一则新闻,大意是为辽足的耻辱死去感到惋惜,同时该新闻作者认为马跃等人不应该采取这种鱼死网破的行为举报曾经的母队,因为这样毁掉了67年历史的辽足。

笔者对该新闻观点实在难以苟同!不管是为了保住中甲资格而欺瞒足协,还是真的想守住辽足这个品牌,都难以成为辽足被原谅的理由。我认为辽足本质上还是一家企业,对待员工如此“丧心病狂”,哪里还有脸指责球员“狗急跳墙”呢?

辽足承载了一代人的记忆,却永远封存了曾经的美好。

在1994年中国足球开展职业化之前,是辽足用十冠王的美誉牢牢把持着中国足坛头把交椅。然而,职业足球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商业元素,主心骨也从兴趣大于利益变成以“利”为尊。

风格独立的辽足不幸从天堂跌落凡间,诺大的中国足球市场,却意外的没有实力型企业与辽足强强联合,从此,辽足缺钱成为中国职业联赛的一个常规话题。当王健林把大连万达(徐明时代称大连实德)打造成中国足坛霸主后,辽足的地位一落千丈。1999年和2011年的联赛第二和联赛第三,越看越像回光返照。那是对辽足人才输送的褒奖,也是对辽足卖血难长久的警示。

虽然笔者不太懂企业资产评估,但总归知道止损的道理。如果沈阳城市持续亏损又看不到盈利的希望,恐怕早就将辽足出手。换言之,沈阳城市有维持企业运转的基本能力,包括流动资金、员工薪水开支等。给自己打上“穷”的外衣博而同情的现象不在少数,但真正连年“赔本赚吆喝”的公司却是少之又少。所以,这也是笔者认为”马跃讨薪事件“中主要责任在辽足身上的原因。

笔者不想落井下石,但从马跃事件可以看出,而今靠道德和良心去约束个人和企业,颇有写痴心妄想。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不管是就职于足坛还是其他行业,读者朋友在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时务必阅读每一项条款,做到各项清晰有数,不要模棱两可,更不要被一些口头承诺灌醉。

从逆向的角度看,笔者认为加强道德和素质教育迫在眉睫。比如近些年征信二字频现报端,但它的背后岂不正是人们诚信的严重缺失?

笔者始终认为,依法治国肯定是正确的路线,但社会主义建设绝不应该忽视道德的作用,甚至我认为法律应该作为道德的后盾,而不是作为长矛。每个人、每个企业都需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但笔者更希望能在道德层面就把问题和冲突解决掉,使用法律武器的成本是很高的。

相信不用笔者多言,读者朋友也能感觉到,现在多了许多“精致利己主义者”,笔者认为这其实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失败之处。我们所期待的和谐社会,需要友好互助,而不是每人都穿着“法律之刺”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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