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炒得很火的一種帶貨方式是:爲自己入職的企業代言,如趙麗穎的愛奇藝的首席內容推薦官,劉濤的淘寶聚划算官方優選官等。面對這麼多相關領域的法律規範以及如今直播、選秀等等活動分流的趨勢影響,“入職式代言”對於明星及企業來講可以說數一舉兩得,當然,也開立了一種互聯網+流量明星的新合作模式。

近期,明星入職互聯網公司開始成爲一種潮流。

2020年5月9日“官宣”入職聚划算成爲官方優選官的劉濤進行首次淘寶直播,在聚划算百億補貼的淘寶直播間中帶貨1.48億,直播吸引了超過2100萬人觀看。

2020年3月,歐陽娜娜入職阿里巴巴,成爲淘寶新勢力造型合夥人。

而在更早期的2018年,還有Papi醬入職百度成爲APP首席內容官;張譯2017年成爲知乎首席內容官;2017年,TFBOYS成爲奇虎360首席創意官、時尚官和造夢官;林更新在2017年成爲愛奇藝自制動畫首席催更官;趙麗穎與陳偉霆在2016年入職愛奇藝擔任首席會員推薦官等等。

明星與企業:“入職式代言”新模式

明星帶貨,會選擇不同的方式,有的是發微博,有的是發小紅書。最近,炒得很火的一種帶貨方式是:爲自己入職的企業代言,如趙麗穎的愛奇藝的首席內容推薦官,劉濤的淘寶聚划算官方優選官等。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方式,那就是獨立非執行董事也同樣是一樣爲企業代言。

最近聯想集團發佈的公告稱已經委任知名主持人楊瀾爲聯想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爲三年,自2020年5月15日生效。楊瀾作爲知名主持人及傳媒企業家,豐富的經驗、陽光傳媒集團、陽光文化基金會聯合創辦人及主席的以及高學歷諸多方面的加持使得這種“入職”帶來的影響更加廣泛。

這些明星紛紛入圈互聯網公司的背後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這麼多稱謂看下來,是不是眼花繚亂?其實呢,入職只是帶貨的一種手段,本質上還是你給我錢,我替你帶貨、代言。諸多明星以這種方式與知名公司“牽手”,還在頭銜上做足了“戲碼”,本質上仍着眼於明星的影響力,便於帶貨或者提振業務。

這一趨勢的興起主要可以回溯到相關代言廣告法律的修訂。201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做了新修訂,其中特別提到,明星代言廣告如果涉及虛假宣傳,必須和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而在2015年9月,新《廣告法》實施,也明確廣告代言人的法律責任,如果產生民事責任,廣告代言人需要承認連帶賠償,對有過代言廣告違法行爲的代言者,還將禁止代言廣告三年。

面對這麼多相關領域的法律規範以及如今直播、選秀等等活動分流的趨勢影響,“入職式代言”對於明星及企業來講可以說數一舉兩得,當然,也開立了一種互聯網+流量明星的新合作模式。

在此背景下,明星“入職”知名企業這一互聯網新潮流顯然還持續,而我們可以繼續期待喜歡的雪花能夠有更讓人驚喜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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