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渭南中院副院长周稷带领民三庭庭长杨耀武、速裁庭庭长郝翎等人来到大荔法院,对1-4月发改案件进行剖析点评,并就“双进”工作进行了讲评。

杨耀武、郝翎等人对本院1-4月发改案件情况进行重点讲评,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深入交流了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复杂问题,并就提升案件质效、降低发改率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和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郝翎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关于非金融企业经常性对外放贷所签订的借贷合同效力认定及法律适用标准问题,确定了未经依法批准从事借贷业务的非金融企业向不特定多数人经常性发放贷款,破坏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所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

会上,周稷对大荔法院的“双进”工作表示肯定,明确了发改案件剖析讲评的意义,同时要求大家加强业务学习、统一裁判尺度、上下级法院联动,最大限度避免同类错误发生,做到同案同判。希望大荔法院对照双进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专注业务能力提升及党性修养,为大荔法院实现“双进”目标,争创“四个一流”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大荔法院副院长杨晓东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此次案件质量剖析讲评活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员额法官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全面分析案件发改原因,做到触类旁通,杜绝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实行审判管理前移,以制度管控减少发改案件;同时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不忘法官初心,追求法律事实最大化,实现公平正义。

来源:大荔法院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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