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出租车、外卖、驾校等群体开展“一盔一带”沿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打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人人自觉佩戴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人人享有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从6月1日开始,渭南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严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安全头盔,助推群众安全习惯养成。

从6月1日开始,渭南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严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安全头盔,助推群众安全习惯养成。

那么,对于“一盔一带”到底如何处罚呢?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为驾驶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市民点赞

连日来,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以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组织驾校学员走进位于连霍高速渭南西服务区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VR体验馆,通过现场学习和实地模拟,宣传安全带的重要性,提高学员交通安全意识。

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出租车、外卖、驾校等群体开展“一盔一带”沿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打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人人自觉佩戴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人人享有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同时,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客运站、田间地头等开展宣传引导,提升安全头盔、安全带规范使用水平;加强对客运、快递外卖企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路面管理,加大对路面不安全交通行为的劝导和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

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城关小学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进校园直播活动。通过“实景”演绎了有无佩戴头盔的区别,将交通安全的种子植入学生心中。

合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各小学开展“迎‘六一’快乐交安课”主题活动。民警用生动鲜活的情景模拟方式,让学生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项目工地,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提高工人师傅的安全意识。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用夏收时机,组织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抓安全,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用车辆安全行驶、安全作业。

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并对头盔佩戴不规范的群众现场指正。

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外卖企业组织“一盔一带”沿街宣传活动。宣传分队从县城万泉街到古徵街再到长宁街,最后经过青正街,沿途群众纷纷驻足观看,给游街宣传分队点赞。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全国交通管理部门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及防护水平。

来源:渭南交警支队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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