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條鋼”因其質量不符合標準,早已被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而在靖西,卻有人爲了獲取高額利益,明知故犯,違法生產“地條鋼”。5月28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李某林等三人涉嫌違法生產銷售“地條鋼”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林、蔣某端、李某開等人,租用靖西市某錳業有限公司閒置廠房,於2018年11月下旬開始,在沒有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違反國家明令禁止規定,組織批量生產“地條鋼”角鋼。2019年,經羣衆舉報,執法部門進行查封后,被告人李某林、蔣某端、李某開等人仍將已經生產的角鋼轉賣牟利,且將部分設備轉移藏匿,並找人包庇頂罪。經鑑定,2018年11月下旬至2019年5月8日,被告人李某林、蔣某端、李某開生產的“地條鋼”角鋼產品,銷售總金額爲3326萬餘元;另扣押在案的40.34噸鋼坯,經靖西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值爲16萬餘元。

鑑於本案案情複雜,合議庭決定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

記者:黃騰 通訊員 羅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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