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投保人身保险时,对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简称“受益人”)指定不太在意,经常不指定或填写“法定”。其实,受益人的指定至关重要,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受益人指定不明而产生纠纷,或使保险金陷入债务纠纷中。

那么,人身保险合同中,应如何指定受益人?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张伟华律师解答:

根据《保险法》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才存在受益人的概念。同时,我们还应知道,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且法律并未对受益人的范围进行限制。

但是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也就是说,虽然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该指定必须有被保险人的同意。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从该条也可知道,在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时,受益人的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即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另外,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所以,受益人的指定非但没有范围的限制,也没有人数的限制。

张伟华律师解析:

保险指定受益人的好处在于:

1、提高理赔效率。

指定的是受益人,理赔的时候只需要出具自己的身份即可。指定的是法定受益人,投保人身故后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来继承,此时法定受益人需要准备一些资料来证明自己,比如说继承手续、遗产税,以及法定受益人的身份证。

2、避免家庭纠纷。

很多人在投保时,会认为“法定”受益人就是我们身边最亲密的人,自己出了事故之后,赔偿金肯定是给到自己最爱的人。其实不是这样子的,如果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身故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来处理,因此,在分配的时候必须要求有资格的继承人全部在场,否则无法进行分配。

在分配过程中,其中一个人对分配金额有异议的话,身故赔偿金就进行不下去,需要达成协议才可以,如果一直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协议,需要找司法部门来解决。

3、能实现债务隔离。

假如投保人身故后还有债务问题的话,保单又没有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有先还债务的义务,剩下的金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已经指定受益人,赔偿金则没有抵偿债务的责任,受益人可以获得全部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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