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向社會公開一批

終生禁駕名單

以此警示廣大駕駛人務必

守法出行,安全行車

終生禁駕,即違法行爲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着被禁駕的人員今後任何時間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能取得駕駛資格。

若被禁人員仍開車上路,一旦被查,將按照“無證駕駛”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和15日以內拘留的處罰。

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

接受警示,引以爲戒

珍愛生命,銘記安全

自覺抵制酒駕毒駕

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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