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副市長闖紅燈”被通報,真正體現了文明|新京報快評

執法部門沒有爲交通違章的副市長“網開一面”,貫徹了秉公執法、一視同仁的執法理念,也真正體現了文明。

據報道,5月28日,雲南省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實名曝光了一批公職人員名下車輛違章行爲,其中該市副市長朱葛堅的車輛因闖紅燈被點名通報。另據報道,該車輛當時由朱葛堅妻子駕駛,朱葛堅並未在車上。4月30日,朱葛堅本人在交管系統上接受處罰,駕照扣6分,罰款150元。

據瞭解,目前,蒙自市正在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衝刺,通報公職人員違章車輛,正是這一背景下的切實舉措。應當說,當地這種嚴格約束公職人員的做法,契合了“創文”的主題,也真正體現了文明。

對於此事,絕大多數是贊同和支持的聲音,但也不乏質疑,有人認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爲何唯獨曝光公職人員而不曝光非公職人員的交通違法者?

這種質疑經不起推敲:當地之所以集中公佈公職人員的交通違章行爲,並非對其“另眼相看”,而只是希望在當地整治交通違章行爲,踐行文明出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方面,作爲公職人員能夠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既然踐行文明出行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由政府主導,並引導和要求公衆積極參與的事務,那麼作爲公職人員,於情於理都應該比一般市民百姓做得更好,都應該起到模範和榜樣作用,而不是“扯後腿”。

事實上,公職人員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爲理應受到公衆的有效監督。正因爲如此,公職人員的隱私權應當適度受限,其他地方公職人員出現違反交通法規行爲,完全可以也有必要像蒙自市這樣對其曝光職務與姓名。

公衆更多把目光聚焦到了此次被曝光的副市長身上,同樣也可以理解。畢竟,相比於其他公職人員,其副市長的身份更爲“鮮亮”,其違章行爲也更容易引發關注與質疑。將該副市長和其他公職人員一併曝光,這恰恰體現了其秉公執法、一視同仁的執法理念,值得肯定。

依據當地政府官網信息,此次涉事副市長,恰恰是該市分管“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的副市長。在此語境下,如果分管包括交通文明在內的“文明城市創建”的副市長,其名下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爲,也被視爲不能曝光的個人信息,相應的文明創建、公權力監督又如何保障?如何確保文明不打折扣?換言之,當地“敢於”曝光違章的副市長車輛,恰恰體現了“創文”的魄力與實幹精神。

衆所周知,闖紅燈、違停等原本就屬於違法行爲。爲此,不單是在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過程中,即便是平常時期,各地也可以通過曝光包括公職人員在內的交通違法行爲,更好地維護與促進交通秩序。以此而言,蒙自警方主動曝光副市長等公職人員交通違章,也是真正體現了文明。

□苑廣闊(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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