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限行规定,遵规守法安全骑行。悬挂我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6月1日起南京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啦!

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限行规定,遵规守法安全骑行。

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城将被处罚禁行区域不得驶入

驾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此次通告发布的的禁行区域,从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闯禁区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20元罚款处罚。

这些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内

悬挂我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限行区域图

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正确悬挂在车身明显位置,以便执勤民警查验。

对于已上牌登记却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

上路行驶的车辆,

民警将对其现场处以20元罚款。

对于车辆未登记注册,

无牌上路的,

民警将处以50元罚款,

依法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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