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這些曾經流散海外的中國文物是如何迴流的。文物是如何迴流的。

原標題:中國流失海外文物如何回家?買?要?搶?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6月1日電(記者 宋宇晟)伯遠帖、五牛圖、圓明園獸首銅像、圓明園青銅虎鎣、曾伯克父青銅組器……這些如今收藏在博物館中的珍貴文物還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它們都是從海外迴流的中國文物。

中國是文化遺產大國,歷史上通過正常貿易和對外交往出境的文物數量巨大;近代以來,大量文物因爲戰爭劫掠、盜竊盜掘等原因流失海外。近年來,隨着越來越多流散海外的中國文物迴歸,文物迴流這一話題也屢屢引發關注。

記者獲悉,在今年的兩會上,就有政協委員帶來了相關提案。

文物是如何迴流的?

2019年,600餘件迴流文物在中國國家博物館展出。這些曾經流散海外的中國文物是如何迴流的?

促進文物迴流的方式包括執法合作、司法訴訟、協商捐贈、搶救徵集等方式。

其中,去年回國的曾伯克父青銅組器,是中國近年來在國際文物市場成功制止非法交易、實施跨國追索的價值最高的一批迴歸文物。

2019年3月,疑似中國流失文物曾伯克父青銅組器現身東京文物拍賣市場,引發關注。

經過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多方施加壓力,文物持有人同意將該組青銅器上繳國家並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當年8月,國家文物局、公安部派出的聯合工作組,在中國駐日本使館完成曾伯克父青銅組器實物鑑定與接收工作。此後,8月23日國家文物局攜運文物星夜抵京,8月24日凌晨安全入庫。文物持有人周某於8月23日隨公安機關工作組一同回國配合調查。

而已迴流的七尊圓明園獸首銅像則經歷各自不同的迴歸路徑。其中,牛首、虎首、猴首由國企競拍,馬首、豬首爲華商何鴻燊捐贈,鼠首、兔首則是外國友人返還。

現行文物迴流政策如何?

記者同時注意到,在促進文物迴流方面,國家相關部門近年也推出多項政策措施,積極引導並鼓勵大量通過正常貿易等途徑出境的海外文物迴流。

2009年,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共同制定《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進口藏品免稅暫行規定》,規定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以從事永久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動爲目的,接受捐贈、歸還、追索和購買等方式進口的藏品,免徵進口環節稅。

此後,國家文物局積極配合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文化和旅遊部,制定公佈了兩批共212家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免稅名單,基本覆蓋全部省級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

此外,近年來國家也曾數次下調文物進口環節稅率。但同時,民間也不斷有聲音希望對迴流文物免稅。

全國政協委員萬捷今年針對文物迴流問題帶來提案。他明確表示,迴流文物作爲歷史上因各種遭遇而流散海外的中國文化遺產,本質上是“失物迴歸”,不應徵稅;此外,促進海外文物迴流,擴大文物市場供給,也可以激活文物市場。他建議,對原產於中國的文物藝術品予以零稅率,鼓勵流失海外的文物“早日回家”。

門檻能否降低?

事實上,萬捷的提案並非一個新的話題,甚至於類似的建議在近年的兩會期間已一再出現。

萬捷本人多年關注文化領域,此前幾年也曾提交類似的提案。去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李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提出了希望對迴流文物免稅的建議。

李偉認爲,“面對如此巨量、流散原因各有不同的文物,僅依靠我國政府依據國際公約進行追索是遠遠不夠的。在我國收藏羣體不斷壯大的當下,應當通過發展國內拍賣市場,通過民間收藏吸引文物迴流。”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證實,目前文物迴流的一大“門檻”便是稅收。

萬捷也指出,雖然近年隨着國家整體稅收政策改革,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行郵稅等均有不同程度減少,但是在進口環節增值稅和行郵稅上,迴流文物仍與進口商品同等徵稅。

其中,當文物以行郵形式進境時,如數量超出自用範圍或價值超過8000元人民幣則須按《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定繳納20%的進口稅;當文物以貨物形式進口時,除按照最新2018年5月3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的《關於降低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4號)》繳納1-6%不等的關稅外,還須繳納13%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他認爲,近十餘年來,中國文物藝術品市場,尤其是拍賣市場的發展爲中國流散文物的迴流開闢了新渠道。然而,這些中國失(散)的文物藝術品,在進口(境)時卻未被區分,均被視同爲“外國商品”,同等納稅。

“這些提案如能通過,則可通過減免文物藝術品進口(境)稅收。這從表面上看,國家在進口(境)環節上減少了一些稅收,但實際上將吸引大量回流文物,擴大文物供給,活躍文物市場,提升國內的文物交易量,促進社會就業,促進文博產業發展,增加國內稅收收入。”

不理性的言論對文物迴流無濟於事

但對海外迴流文物免稅是否會造成交易不規範的現象出現?

萬捷覺得,免稅政策還是“利大於弊”。“當前,拍賣是文物藝術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並且已具備一套政府監管、行業監督和企業自律的管理體系。”

他同時在提案中建議,“迴流文物”的具體認定工作由國家文物局文物進出境審覈機構負責。“我相信只要有具體、細緻的政策,並不打折扣地去落實,會最大程度上起到防患未然的作用。”

萬捷告訴記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追索文物,不是僅憑法律手段就能解決的,解開這三尺冰凍,也非一日之暖,還要有持久戰的準備,需要多種手段並用。“包括政治、外交、行政、道德輿論譴責、協商溝通,以及經濟補償方式收回等等,同時也不放棄利用任何手段和機會。”

他也瞭解互聯網上一些針對迴流文物的聲音。萬捷坦言,大家應該理性看待文物迴流,不要發出“直接搶回來”這樣不理性的言論,“這對文物迴流事業是無濟於事的”。

記者注意到,國家文物局網站去年已公佈《國家文物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820號建議的答覆》,披露了國家文物局經商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李偉提出的《關於對個人攜帶回流文物入境減免相關稅費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其中明確,下一步將適時爭取進一步降低文物進口環節稅率。“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進一步推動降低100年以內文物關稅,並適時推動降低文物進口環節行郵稅與增值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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