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看到書的最後時,我纔讀懂了生命的力量,並不是爲了某個人、某件事活着,而是爲了自己活着,“漫無目的”地活着。當一個人真正讀懂何爲活着,以及爲了自己活着時,他才能懂得生命的真諦和偉大。

  《活着》是絮絮讀過最震撼的一本書。

  這本書講述了主人公福貴從富家子到落魄的過程。

  最悲哀的是福貴曾混賬過,也浪子回頭了。

  結果就在他想要好好過好自己的小日子,一切就好像有了盼頭的時候,天卻不遂他願:他纔剛看到一點曙光就陷入黑暗,親眼見證着自己珍視的親人一個個死去,而他的生活也由此陷入了無邊的絕望,最後就連他的孫輩,一個小嬰兒,也離他而去。

  世間偌大,卻彷彿徒留他一人和他的老牛。

  還記得未曾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只囫圇聽了一個梗概。作爲一名文字工作者,我淺薄地發表過自己的看法——不夠悲劇。

  在那時的我看來,福貴在“改過自新”的痛苦後,終於看到了隱約的幸福的希望。卻不想希望一個個接連粉碎。這雖稱得上魯迅先生所說的“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但若要讓結局更加蒼涼,則不該讓希望粉碎得徹底,倒不如給福貴留下他的小孫子。

  這個小孫子是他歷經滄桑後搖曳的希望,但也是他無法絕望,只能強撐着苟且活下去的羈絆。

  當飽受苦難遇上無法割捨的羈絆,苟且地活着纔是最可憐的下場。

  可是當我真正讀完這本書才發現作者要寫的其實並不是一個悲劇,他是在用福貴至親的死亡書寫福貴的活着。

  所以看到書的最後時,我纔讀懂了生命的力量,並不是爲了某個人、某件事活着,而是爲了自己活着,“漫無目的”地活着。

  這種“漫無目的”不是指渾噩、毫無目標地生存,而是一種困獸猶鬥的掙扎,是福貴在面對“不仁天地”時內心的抗爭:我要活下去。

  當一個人真正讀懂何爲活着,以及爲了自己活着時,他才能懂得生命的真諦和偉大。

  生而爲人,行走於世間,能讓你的生命變得偉大的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就如春日的小草破土而出,就如斑斕的蝴蝶化繭成蝶。

  真正能讓你拼盡一口氣去掙扎着負重前行,是你自己。

  所以啊,作者想寫的,其實從來都不是悲劇,而是生命。這就是這本書至今都讓我念念不忘的原因:原來生命本身就已經如此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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