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仅仅是红包、压岁钱,父母出资赠与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等都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因为子女未成年而将这些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因孩子尚小,不能完全支配该笔款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在孩子成年以前,该笔存款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负责保管。

义乌廿三里的骆先生和刘女士是夫妻,两人2012年结婚,育有一女,现年7岁。

骆先生早年是做饰品生意的,后来因为运气不好,数笔货被客户骗走,于是他关张了铺子,从此一蹶不振,靠家里几间房子的房租度日。闲下来的骆先生沉迷于打麻将赌博,经常一赌就是一整天。

图文无关

时间久了,虽然没有什么输赢,但因为他不努力上进,对家里又疏于关心,夫妻两人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

今年,两人终于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两人争议最多的,是一笔女儿名下的3.5万元存款,该笔存款是女儿这几年来的压岁钱。

图文无关

骆先生要求离婚时对该笔款项进行分割,他认为女儿还小,不能支配这么大一笔款项,如果不予分割,那女儿跟谁谁就变相拿走了这笔存款,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

刘女士遂前来稠坛律师团咨询,小孩子的压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应当予以分割?

律师团分析后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亲戚长辈给孩子的红包、礼金、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对孩子本人的赠与。

图文无关

所谓赠与,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红包、压岁钱更是兼具祝福孩子健康平安的寓意。所以,不论该笔钱来自孩子的父母还是来自于孩子的亲戚长辈,孩子本人对该笔款项享有所有权,父母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并且,银行存款是实名制的,孩子名下银行存款,理当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但因孩子尚小,不能完全支配该笔款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在孩子成年以前,该笔存款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负责保管。

律师团提醒:

很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归属存在误解,误以为自己抚养子女,子女的衣食住行乃至生活、学习所需的一切都是父母给予的,子女是父母的子女,子女的财产也理所应当属于父母。这种观念在传统上大行其道,但并不能获得法律上的认可。不仅仅是红包、压岁钱,父母出资赠与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等都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因为子女未成年而将这些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离婚后,在子女成年前,子女所有的上述财产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负责保管,除为维护子女利益外,不得处分子女的财产。

来源:义乌稠州论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