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给你印象最深的文章,是哪一篇?

写少年生活的《故乡》?

写麻木看客的《药》?

唯一一部爱情小说《伤逝》?

还是我们中学时代背诵过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莫言曾说,自己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 Q 正传》。

作者:十点江徐

这是鲁迅于 1921 年创作的中篇讽刺小说,旨在揭露旧社会黑暗、腐败的社会特征,批判生活在那个社会的人们愚昧、麻木、懦弱的国民劣根性。

借助文字,鲁迅先生想唤醒洞窟中的民众,指引他们看见真与善的方向。

在此,鲁迅通过敏锐的观察、深刻的思考,用漫画式的笔触,刻画出阿 Q 这一人物形象,赋予他可笑荒谬的特点,也是这部小说的重点——精神胜利法。

时代发展,社会向前,当我们重温这部小说,也许会发现,鲁迅创作这部小说的意旨虽然过时,却仍然有些内容,让人回味,感到熟悉。

因为,人性的弱点实难根除。

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位阿 Q。

阿 Q:旧社会中一无所有的矮穷矬

白山黑水乌篷船,未庄是鲁迅笔下的一个江南乡村。阿 Q 是生活在未庄的一名流浪汉。

他没有姓,没有名,没有来路和去处,他没有家,没有妻子儿女,没有亲戚朋友,他也没有固定工作和住所。

总之,阿 Q 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他平日住在未庄的土谷祠,以求片瓦遮身。没有工作,他靠出卖体力,给人家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有时也在雇主家住上几天,活一干完就走人,聊以度日。

在未庄人心中,阿 Q 完全没有存在感,只有农忙时节,才会想起这么一个人;一空闲,他又被忘在脑后。

上学时候,从语文课本上读这篇小说,懵懵懂懂,对鲁迅先生在文章小处的高超无从感知。如今再读,才领略到细节的微妙。

譬如取名,就很有意思。

序言中,鲁迅交代,阿 Q 活着时,人们叫他阿 Quei。

我曾经细想:阿 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叫月亭,活着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贵,是武断的。又倘若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福,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

因为无从考究,鲁迅只能略作 " 阿 Q",好像迫不得已才如此。

其实,选 "Q" 这一字母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可以说是作者别具匠心。

就像周作人解释那样,Q,仿佛一张人脸,圆圆的,没有五官,脑后留着一条辫子。

因为空白,所以麻木。因为抽象,所以大众。

阿 Q,实则是未庄的任何一位底层群众,是旧社会随处可见的矮穷矬,是那个吃人时代的你我他。

精神胜利法:阿 Q 的独家秘笈

一个人越是矮穷挫,越是具有强大的自尊心。

在未庄,赵太爷因为有钱而受众人尊敬,赵秀才因为有才而备受人崇奉。阿 Q 却不以为然,因为他想:" 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

阿 Q 进过城,见过世面,所以看不起乡下人。

城里人把长凳叫作条凳,煎鱼时撒切细的葱丝,这些在他看来,都是错的,所以他鄙视城里人。

阿 Q 头上长有癞疮疤,未庄的闲人常常拿此开玩笑,对他冷嘲热讽。一开始,他骂、打、怒目而视,后来想出一句:" 你还不配!"

那帮闲人还没完,揪住他辫子,往墙壁上碰几个响头才罢休。等他们走远,阿 Q 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总算被儿子打了…… "

慢慢地,人们了解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把戏,便逼迫他承认自己是畜生,谁若打他,便是人打畜生。

对此,阿 Q 立马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比畜生还要低贱。等闲人走远,他很快自我安慰——作为第一个自轻自贱的人,除了 " 自轻自贱 ",就是 " 第一个 ",和状元一样哩。

这种消除痛苦的逻辑、克服怨敌的妙法,便是阿 Q 的独家秘笈:

精神胜利法。

关于这种方法,鲁迅在杂文中这样解释:

中国人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 ,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地满足着,即一天一天地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阿 Q,他于黑暗与荒蛮中,自造出一条奇妙的逃路,对压迫掩耳盗铃,对苦难自欺欺人。明明是悲剧人生,却活出喜剧色彩,荒诞而可笑,无语而可悲。

精神胜利法让他活成可哀的笑话

有了精神胜利法,一穷二白双手空空的阿 Q 活得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得意了许多年 "。

有一天,他看见王胡在墙根下边晒太阳边捉虱子。这一看,他觉得自己身上也痒了起来,于是并排坐下,一起捉虱子。

阿 Q 看不起王胡,人家偏偏捉到不少虱子," 放在嘴里毕毕剥剥的响 ",他自己捉的虱子又少又小,还不及王胡响。实在愤愤不平。

于是挑衅、奚落、开骂、及至动手,结果反被王胡揪了辫子往墙上碰头。这成了阿 Q 生平一件屈辱。

后来,他在路上遇见钱大爷的儿子。钱少爷进过洋学堂,去过东洋,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为此," 母亲大哭了十几场,老婆跳了三回井 "。

反正,阿 Q 厌恶这位假洋鬼子。

因为刚败给王胡,心里正气忿,于是这回路遇 " 假洋鬼子 ",由腹诽忍不住骂出声来。

刚骂出一声 " 秃驴 ",就不由分说地遭到 " 秃驴 " 拐杖的两记痛打。这成了阿 Q 生平又一件屈辱。

但是很快,因为 " 忘却 " 这样祖传的宝贝发生效力,他马上觉得轻松,乃至高兴起来了。

再后来,阿 Q 又遇见静修庵的小尼姑。他向来视女性为异己,平日遇到尼姑,都要唾骂两句,何况现在受到屈辱?

他将所遭晦气怪罪到小尼姑身上,辱骂、调戏不算,还走上前动手动脚,摩她头皮、拧她面颊。

一气之下,小尼姑骂了一句:" 这断子绝孙的阿 Q!"

如此这般,阿 Q 感觉自己转败为胜了。之前在别人那里所受的屈辱荡然无存,就像文中所写:" 他这一战,早忘却了王胡,也忘却了假洋鬼子,似乎对于今天的一切‘晦气’都报了仇。"

精神胜利法在阿 Q 那里屡试不爽,他凭此自欺欺人,凭此欺软怕硬。

殊不知,自己根本就是一个可哀的笑话。

人生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

佛教当中讲:" 人的一言一行皆是业力,世界乃是自己作业的结果。"

小尼姑哪里知道,她嗔怒之下的一句 " 断子绝孙的阿 Q",悄然改变了对方的命运轨迹。

夜里回到土谷祠,阿 Q 辗转反侧,他回想白天之事,回想小尼姑滑腻的脸蛋,回想她那句 " 断子绝孙 " ……

阿 Q 从来排斥女人,对男女之大防历来严明。但是从那夜起,他开始想要女人,因为他不想断子绝孙,他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

然而,所能接触到的女人,在他看来都是假正经。

有一天,阿 Q 在赵太爷家舂米。吃过晚饭,在厨房,他吸着旱烟,女仆吴妈洗完了碗碟,坐在长凳上跟他闲聊,说着东家的家长里短。

他的思绪根本停留在 " 女人 " 和 " 断子绝孙 " 上,他看看吴妈,突然放下烟管,对着吴妈跪下,然后喊道:" 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

简直反了!

简直岂有此理!

简直胆大包天!

吴妈很委屈,东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阿 Q 遭了一顿打骂,抵押棉被与毡帽,买了香烛给赵府与吴妈赔罪,还丢了给赵府打工的机会。

阿 Q 想延绵子嗣,于是 " 调戏 " 吴妈,调戏未果,却丢了工作破了财。

丢了工作破了财,阿 Q 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他想到去静修庵偷萝卜吃。

为了偷点萝卜吃,阿 Q 惨遭尼姑质骂、黑狗追赶,生存真是很不容易。

未庄待不下去,他进城闯荡了一番——当了贼,偷了些布料衣服回来。

因为发了点财,大家对他另眼相看。中兴史与在城获得的见识,让阿 Q 得获得未庄人的敬畏。

就连盛气凌人的赵太爷,因为想从他那里捞点便宜货而语态和软。

人生如棋,有些时候,一步走错,之后步步皆错。

人生如棋,环环相扣,因果相报,一切皆有可能。

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位阿 Q

赵府被抢劫,有过偷盗前科的阿 Q 很快被抓了进去。

张冠李戴的审讯,牛头马嘴的逼供,不明就里的画押,之后就是阿 Q 人生的高光时刻,也是这部小说的高潮部分:

阿 Q 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面对生死大限,阿 Q 依然能够自我安慰,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些,都是人生难免的际遇吧。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自己信了。

他的一生,是一部一无所有的悲剧,也是一场自欺欺人的闹剧。然而得益于精神胜利法,他仿佛从未在谁面前有过失败。

矛盾先生曾在《小说月报》中写道:

" 阿 Q 这人要在现实社会中去实指出来,是办不到的;但是我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觉得阿 Q 这人很是面熟,是呵,他是中国人品性的结晶呀!"

这种品性,很大程度上指精神胜利法,也就是阿 Q 精神。它固然有应该批驳的部分,换个角度看,未尝没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人生海海,我们想要的总是很多,能做的很少,如愿的更少。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得失取舍,学会难得糊涂。面对荣辱,也别太较真。很喜欢作家林清玄的一句话:" 常想一二,不思九八。"

常想,是对尘俗点滴快乐的主动亲近;不思,就像阿 Q 对生活烦恼的轻易忘却。

人生实苦,道路艰难,努力过后,得失便可随缘,挫败面前,不妨安慰自我。

做人不苛求,处事不纠结,心中存一点阿 Q 精神,或许更容易品尝人生有味是清欢。

事实上,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位阿 Q。

【来源:十点读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