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包公徇私處理結果。在這點上包公的這點徇私,又體現出了儒家的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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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明清雜劇和話本上流傳下來的包公戲,圈定並固化了包公的歷史形象,包公被塑造的不僅執法公正、不畏權貴,敢於把國舅和駙馬棄置在鍘刀之下。
而且還大公無私,不徇私情,哪怕是嫂娘之子,也就是自己的親侄子包勉,一旦犯法也照鍘不誤。
面對這樣的包公形象,讓人無比敬佩之餘,心底難免懷疑,真實的包公要是執法無情如此,怎麼能夠長久混跡官場?
又怎麼能爲皇帝和同僚,乃至親屬所長久的包容呢?
翻閱史籍不難發現:舞臺上和演義傳說中的包公,和歷史上的包公其實相差甚遠。真正的包公雖也剛直、忠正,但也有徇私護短的一面,這點與今日的普通人並無差異。
以下特來詳加陳述。
包公徇私對象
包公的徇私的對象是好友章俞的兒子章惇,也就是後來協助王安石變法,攪起後世朝野無數波瀾的那位鐵血宰相。
只是當時犯案時,他還只是個不檢點的熱血青年,旺盛分泌的荷爾蒙讓他的熱情用錯了方向,他不僅和家中長輩的小妾通姦,還爲此踩傷了人。
圖:章惇
兔子不僅喫了窩邊不該喫的草,還行起了兇。這個章惇的膽量和行事,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案子就這樣到了時任開封府尹的包拯案上。這案子按說很好處理,因有明確的律法依據。如按北宋法典《宋刑統》:
“和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杖一百。”男女通姦,各判一年半徒刑,各打一百大板。
該法規還規定了:
“奸小功以上親、父祖妾及與和者,謂之內亂。”
圖:宋刑統
按照該法規,和長輩小妾通姦的章惇,不僅要被徒刑一年半,杖責一百。
還因奸小功,犯內亂,當屬於十惡不赦的大罪,又該罪加一等,重罰之餘,且不能赦免和用罰金衝替。
包公徇私處理結果
要是按照這番規定,章惇不死也要脫層皮,同時家門也會蒙羞。
要知道這在士大夫備受重視的宋代,家族出了這樣桃色事件,宣揚出去,整個家族就會幾代因之仕途受阻。
圖:秦檜
如秦檜之前的歷代宰相,都極其重視聲名,大多人風聞個人不利消息,都會自動致仕。而柳永也不過慣於在風月場所填詞好曲,就被永遠拒隔於科舉門外。
圖:柳永
對比這些,章惇的事嚴重性就可見一斑了。那包公如何處理的呢?
宋人邵伯溫在《邵氏聞見前錄》裏,就記載了這件事以及處理結果:
章惇少年時,“私族父之妾,爲人所掩,逾垣而出,誤踐街中一嫗,爲嫗所訟。時包公知開封府,不復深究,贖銅而已”。
記載中說,章惇和長輩小妾偷情,被堵在裏面,敗露之際翻牆而出,卻無意踩了一老太太。時任開封府尹的包公的處理結果是,僅僅對章惇進行罰金而已。
大宋律法裏的杖責和徒刑不僅都免了,而且還對內亂的嚴重性忽略不見,這不是徇私又是什麼呢?
如此徇私,不僅廣爲認同,也不乏後例
可有意思的是,當時的大宋官員並不這樣看,反而都贊同包公的這種處理。
不僅如此,宋代類似的徇私案例,還並不罕見。
儒家仁愛
就是父親耍流氓,兒子也只能忍着不說,爲父親遮羞,且把妻子或休或棄。
值得一提的是,做出這項判決的地方官,名爲胡穎,和包公一樣也有着清廉的聲名和很高的威望。
圖:父慈子孝
判決同樣出乎意料,舉人因有功名免於刑罰,僅受府學荊條二十。舉人兄弟打人因“以愛兄之道”,無罪釋放。
徇私背後遵循的道理
圖:理學宗師朱熹
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包公的徇私是出於維護儒家綱常,倫理有序法統。僅處罰金,不大肆張揚也因爲對社會風俗的維穩。
在這點上包公的這點徇私,又體現出了儒家的溫情。也使得即使今天的我們,設身處地着想,也不忍加以苛責。
作者易帆雲舒,喜歡點個“在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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