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法新闻发布#

5月27日下午,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新雯和干警冯毓坤,同谷城县公安干警驱车十几小时来到1000公里外的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调解了一起因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引发争议的事件。在法院干警和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平息了该起可能引发刑事犯罪的事件。

2014年,朱某与前妻袁某登记结婚。2019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在谷城法院家事法官王新雯的调解下离婚。婚生女由男方朱某抚养,袁某享有探望权。几天前,袁某因想念女儿,独自到湖南吉首市其前夫朱某承租经营的宾馆内看望女儿(现年4岁),后袁某在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带走了女儿。朱某发现女儿不见了,经过多方联系并到谷城县赵湾乡袁某娘家寻找无果后,朱某情绪极度失控,扬言要到袁某的娘家闹事,并声称:若找不回女儿将到袁某家自杀,或者杀害袁某家人。

在谷城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协调下,公安机关查找到袁某目前在陕西居住。5月27日,谷城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新雯、干警冯毓坤会同公安民警带着朱某到达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经过八个多小时的挨家挨户走访查找,终于找到了袁某母女。

王新雯和公安干警一起给袁某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王新雯从《婚姻法》中离婚后子女探望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对袁某进行说服、劝导,告知袁某应正确行使探望权,不可采取将孩子私自带走藏匿的这种方式。如果袁某继续采取极端方式带走孩子,会直接影响袁某探望权的行使,也会伤害到孩子幼小的心灵。为说服袁某将孩子交给朱某,同样身为母亲的王新雯一边将孩子抱在怀中,一边从孩子的学业、生活、心理及身体健康等方面与袁某促膝长谈,告知袁某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

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八点,在法院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真情调解下,袁某同意与朱某见面。最终,袁某将女儿亲自交到朱某手中,由朱某带回湖南,见到女儿的朱某激动不已。

法院审判人员和公安民警联合通过多元化的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的防线作用,将一起可能引起重大冲突的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