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雲南一正廳級官員投案自首)

6月1日晚,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文山州政協主席黎家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南一正廳級官員自首 系當地1年內第2個被查正廳級

黎家松。圖/文山州政協官網

據官方簡歷,黎家松生於1961年10月,仕途一直在文山州。曾任富寧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副縣長、馬關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2008年,黎家松躋身文山州委常委,併兼任文山縣委書記。2010年,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決定撤銷文山縣,設立文山市,黎家松任文山市委書記。

2013年,黎家松任文山州委副書記,次年卸任文山市委書記。2016年任文山州政協主席,至此番投案。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一週前,文山州委第十輪第四巡察組剛剛結束對文山州政協辦公室及各委室的巡察。

今年3月,文山州委第十輪第四巡察組對文山州政協辦公室及各委室開展了爲期兩個月的巡察,於5月25日召開巡察工作情況反饋會。會議指出,在巡察期間,巡察組通過聽取民意、指導工作、參與會議、查閱資料等,做了大量紮實細緻的工作,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

這是文山州一年內被查的第二個正廳級官員。2019年5月,文山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付加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付加興生於1954年10月,歷任文山州委常委、文山縣委書記、文山州委副書記等職,2006年任文山州人大常委會主任,至2015年退休。

經查,付加興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入黨初心,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藏匿涉案財物,虛構借貸關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面對組織函詢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以權謀私、貪圖個人利益,與不法商人利益捆綁,沆瀣一氣,收受商人老闆禮品禮金,安排服務管理對象爲其支付高額宴請費用;漠視並嚴重侵害羣衆利益,擅自提高職工集資建房承建方的代建管理費,虛報工程量套取集資建房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此前,文山州已有多名重要官員被查,包括:文山州委原書記張田欣(後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昆明市委書記等職)、文山州委原副書記李小平(後任普洱市市長、臨滄市委書記等職)、文山州委原常委、祕書長、組織部部長、副州長林耘埜(後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等職)、文山州委原常委、文山縣委原書記、副州長姚堂文(後任雲南省統計局局長)、文山州原副州長錢磊(後任雲南警官學院副院長)、文山州原副州長彭輝。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地處雲南省東南部,礦產資源豐富,礦種多,儲量大,品種也較爲齊全,被譽爲“有色金屬王國中的王國”。

黎家松簡歷

黎家松,男,壯族,1961年10月出生,大學學歷,雲南富寧人,中共黨員。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8月雲南省財經學校畢業後到文山州斗南錳礦工作;

1984年5月至1988年9月在文山州富寧縣財政局工作;

1988年9月至1993年3月任文山州富寧縣財政局副局長;

1993年3月至1996年10月任文山州富寧縣計劃經濟委員會主任;

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任文山州富寧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7年5月至1998年2月任文山州富寧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8年2月至2001年6月任文山州富寧縣副縣長;

2001年6月至2002年1月任文山州馬關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2年1月至2006年6月任文山州馬關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文山州馬關縣委書記;

2008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文山州委常委、馬關縣委書記;

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文山州委常委、文山縣委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文山州委常委、文山市委書記;

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任文山州委副書記、文山市委書記;

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文山州委副書記;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文山州政協主席候選人;

2016年3月至今任文山州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相關推薦
  • 雲南省文山州政協主席黎家松接受審查調查
  • 雲南省文山州廣南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勇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曦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曦_NN2587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