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父母一定要選擇使用與孩子年齡相適應的兒童安全座椅。如果需要通過既沒有交通信號燈也沒有人行橫道的路口,父母要提醒孩子:一要看交通標誌是否屬於禁令標誌,二是看周圍有沒有可以求助的交通警察,三是集中注意力,待確認安全後,再直行通過,不可迂迴穿行或追逐奔跑。

  孩子的健康成長關乎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如今,道路交通意外事故已成爲威脅兒童生命安全的“第一殺手”。世界各國紛紛發行有關交通安全的特種郵票,以期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尤其是普及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從而有效降低兒童發生交通意外的事故率。

  家長要擔責

  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是兒童傷殘、失能與致死的罪魁禍首。一旦事故發生,最追悔莫及、傷心欲絕的莫過於兒童的主要監護人——父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將“兒童”界定爲“18歲以下的任何人”,並明確指出:“父母對兒童成長負有首要責任。”

  讓孩子遠離“馬路殺手”,父母不僅需要重視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而且需要爲他們配備合適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其健康快樂成長、安全幸福生活。

  在8~10歲以前,兒童對空間、速度和距離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他們需要通過觀察行人、交通警察與道路上行駛的各種車輛,獲得對這種道德和習俗領域的基本社會規則表現的初步理解。

  他們可以預見違背這種規律可能產生的後果,並運用到遊戲實踐中去,比如他們會在遊戲中扮演指揮交通的交通警察、駕駛員等。

  對於孩子的這類遊戲實踐,父母應該做出必要的正確指導。當然,最重要的是,父母自身就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好榜樣。這樣,孩子們才能在遊戲實踐中做出正確的回應。

  父母可以經常在護送孩子過馬路時爲他們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教會他們認識一些重要的交通標誌。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父母要握緊孩子的手,先向左看,再向右看,確認安全後再通過。在有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在遇到殘疾人、老年人時,父母應教育孩子主動讓道或攙扶他們過馬路。家長可以爲孩子購買適合兒童閱讀的交通安全讀物,堅持常抓不懈,以便在他們心中播下安全文明的種子。

  對於道路及周圍環境中的潛在危險,絕大多數兒童缺乏足夠的預見性。對於他們來說,這種對潛在危險的預判是需要在父母的陪伴中通過實踐獲得的,尤其在特殊路段、特殊情況下過馬路時的應對方法至關重要。如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父母需要提醒孩子可以根據車輛通過情況,在道路中心線處暫時停留等候,或者快速通過;當手中的氣球不慎失手飄落到人行橫道中時,切勿迷戀財物,應該迅速移步到安全區域,待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起時再行處理。

  在沒有人行橫道信號指示燈的情況下,父母應告誡孩子可以按照就近執勤的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交通指揮崗志願者的警示牌或者遠處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跟隨過馬路的人流通過。

  如果需要通過既沒有交通信號燈也沒有人行橫道的路口,父母要提醒孩子:一要看交通標誌是否屬於禁令標誌,二是看周圍有沒有可以求助的交通警察,三是集中注意力,待確認安全後,再直行通過,不可迂迴穿行或追逐奔跑。

  父母一定注意別讓自己的孩子處在危險之中。父母攜帶孩子駕車外出時,很多時候並不一定了解如何做才能在途中保護好孩子,某些看似簡單的交通安全上的誤區和盲區就有可能讓孩子們身處險境。如不要把孩子放在副駕駛位置,不要開“英雄車”;不與車內孩子分心交流;不要受外界干擾,開“鬥氣車”;不要把孩子放在駕駛位學開車;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不要讓孩子將身體伸出天窗看風景……

  停好汽車離開時,有一些粗心大意的父母有可能會忘記拔出車鑰匙。這種情況下,留在車內的兒童可能會無意間觸動油門,甚至會啓動汽車,從而導致車輛失控,碾壓路人或致車毀人亡,釀成慘案。

  更有一些糊塗的父母,將幼童遺忘在車內。如果是在夏天犯了這種錯誤,因爲氣溫過高,缺氧、車子發動所產生的一氧化碳等都會嚴重危害孩子的身體健康,甚至致其窒息而亡;如果是冬天,被遺忘在車內的孩子則會受到凍害。

  有些人在啓動汽車時,因視線被遮擋而不能直接觀察到車輪下的兒童,因爲空間狹小,雷達也無法探測到他們的身影,稍不注意就會釀成慘劇。所以,在上車前,駕駛者一定要環顧汽車四周是否有玩耍或爬行的兒童。如果發現有調皮的孩子,一定要善意提醒他們不要在汽車旁邊逗留,不要靠近轉彎車輛,不要在汽車尾部停留,不要在停車場內嬉戲玩耍。

  路邊玩耍隱患伏

  寒暑假時期,兒童戶外活動增多,上班的父母容易疏忽對他們的監護。年齡較小的兒童在馬路上玩滑板車、三輪車,特別享受斜坡下行帶來的高速飛馳的快感。他們往往在直行的道路上突然轉彎,其速度之快、出現之突然往往讓正常行駛的駕駛員猝不及防,尤其是在一些小巷斜坡拐角處,兒童更容易突然衝上馬路引發交通事故。

  此外,幼童對危險的識別判斷能力較差,當遇到危險的時候難以及時做出反應和正確處理。如兒童玩耍皮球,多喜愛拍、投、踢、追,但是他們對球的把控能力較差,很容易將皮球拍打到公路上。由於父母的監護缺失,兒童試圖追趕皮球且對過往車輛的速度和距離的判斷不夠準確,非常容易造成安全事故。這不僅需要駕駛員對道路及周圍環境中的潛在危險有足夠的預見性,看見球類物品,首先應降低車速。行人如果看到向馬路奔跑、撿拾球類物品的兒童,應及時勸阻或大聲疾呼,轉移兒童的注意力,並提醒司機注意避讓,避免事故的發生。

  道路交通安全防護設施至關重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兒童輕則骨折、出現開放性傷口,重則產生臟器及顱內損傷,而因爲車禍造成的複合傷更容易讓他們致殘(失能),甚至死亡。如果佩戴合適的安全防護裝備,則可以有效規避風險,減少創傷痛苦,避免悲劇的發生。

  由於兒童本身條件的制約,他們在道路上行走時與機動車發生碰撞事故屢見不鮮,特別是在夜晚。有條件的父母在爲孩子選購服飾、書包等物品時,可以挑選那些色彩、材料、款式、圖案等可視性較高的商品,如兒童需要夜間出行,還可以選擇那些具有熒光反光性能的着裝。

  小童乘車有講究

  在乘坐家用轎車時,爲了保證安全,千萬不要把未滿12週歲的兒童安排在前排的副駕駛座位上,而必須讓其坐在後排。

  父母要協助乘車兒童正確繫好安全帶。對於年齡較小的兒童,不宜使用成人安全帶;而應使用特製的兒童安全帶,並注意調整好鬆緊度。如果將安全帶系得過緊,一旦發生車禍,可能會對乘車兒童造成致命的腰部擠傷或造成肩膀及臉頰的壓傷;而如果系得過鬆,發生車輛碰撞時,可能會使孩子從安全帶和座椅間的空隙裏飛出去。

  父母一定要選擇使用與孩子年齡相適應的兒童安全座椅。對於體重超過9千克的兒童,可以使用朝前放置的安全座椅。這類安全座椅分爲三點式固定和五點式固定兩種方式,尤以五點式固定的安全度更高。

  頭部是兒童交通事故致傷的主要部位。兒童在乘坐機動遊樂設施時,如遊樂場中的小型電動碰碰車,父母應當提醒兒童使用約束系統,以防止在場內轉圈或橫衝直撞時傷害頭部。

  騎車上路規矩多

  依照交通規則的有關規定,年滿12週歲的兒童可以獨自騎自行車上街。對此,父母需加強對子女的教育,關注並監督他們安全騎行。如發現騎車上路的孩子有並排搭肩騎車、在道路上嬉戲打鬧、雙手離把、橫穿猛拐、搶道逆行、無捏閘下坡以及邊騎車邊聽音樂、打電話等不安全行爲,要及時批評制止,切不可以掉以輕心。因爲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就不是自行車軲轆瓢了那麼簡單,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價。家長要態度堅決,悉心勸導,循循善誘,幫助孩子改正那些存在安全隱患的不良騎行行爲。

  平時,父母要教導孩子養成良好的騎行習慣,如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非機動車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應當減速慢行,並注意右轉的機動車輛,必要時應配合自行車騎行手勢。當兒童搭乘摩托車、電動車時,父母就更需主動爲他們佩戴相應的頭盔。

  如果孩子特別喜歡騎自行車,父母可爲孩子選購合適的護膝、護腕、自行車頭盔、騎行鞋以及護目鏡,並定期幫助他們檢查車輛的安全性能,如車閘是否正常、輪胎有無裂痕或邊緣破損問題。

  最後需要提醒家長的是,即便常年在外打拼,也不要忘記提醒照顧“留守兒童”的家人,切勿讓孩子脫離監護視線。

  希望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爲孩子們構築起一道牢固的交通安全“防護牆”。

  本文摘自《百科知識》2020.06A

  |喜歡點在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