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贛州市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對路面行駛柴油車開展路檢路查和黑煙車電子抓拍執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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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江西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路面行駛柴油車開展路檢路查和黑煙車電子抓拍執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生態環境、公安機關、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重點路段開展路檢路查和黑煙車電子抓拍聯合執法工作,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OBD、尾氣排放達標情況,被檢查對象涵蓋所有在贛州市行政區域內行駛的各地柴油車。

二、對路面行駛柴油車開展路檢路查和黑煙車電子抓拍執法,處罰方式包括現場處罰和非現場處罰:

(一)現場處罰:設置路檢路查執法檢查點,依據《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使用自由加速法對道路行駛柴油車進行排放檢測,光吸收係數(m-1)超過排放限值1.1倍,則判定該車排放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同時由生態環境部門下達機動車排放超標限期改正告知單,維修複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

(二)非現場處罰:設置黑煙車電子抓拍固定點位,一次林格曼黑度超過《在用柴油車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遙感檢測法)》(HJ 845-2017)規定的排放限值,判定車輛排放不合格,依法抓拍取證並審覈無誤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三、排放檢驗不合格車輛相關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向社會公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短信方式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部門分別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單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做好車輛維護和定期保養,添加合格燃油及車用尿素,確保車輛排氣持續穩定達到排放標準,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四、本通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贛州市生態環境局

贛州市公安局

贛州市交通運輸局

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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