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蔡琳)6月2日,生態環境部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針對近年來,我國臭氧污染問題逐步顯現,濃度逐年上升等問題做出回應。

柏仇勇介紹,臭氧在大氣平流層中是保護地球的“好東西”,近地面高濃度臭氧纔是危害人體健康的“壞東西”。2019年,全國以臭氧爲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佔總超標天數的41.8%,僅次於佔比45%的PM2.5。夏季臭氧污染,已成爲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攔路虎”。

“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汾渭平原6-7月爲臭氧污染最重月份,長三角地區6-9月爲污染最重月份,珠三角9-11月爲污染最重月份。從我國北方地區到南方地區,臭氧峯值時間逐步呈後移趨勢。”柏仇勇說。

據瞭解,由於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既是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的前體物,也是PM2.5中二次組分的主要前體物。所以,我國臭氧污染在空間分佈上與PM2.5較爲一致。2019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較重區域,也是臭氧濃度較高區域。同時,大氣中PM2.5濃度顯著下降時,會導致光輻射增強,有利於臭氧生成,監測結果表明,PM2.5和臭氧的年際變化整體上呈反相關性。

臭氧污染比PM2.5污染更隱蔽,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主要體現在對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和損傷作用。柏仇勇介紹,我國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體物還維持在較高的濃度水平。在強日照、高氣溫、少雲量、弱風力、少降雨等不利氣象條件下,將加速光化學反應,造成臭氧濃度超標。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337城市臭氧平均濃度爲148微克/立方米。但據研究表明,臭氧平均濃度超過160微克/立方米,纔會對人體產生影響。通常情況下,臭氧超標時段一般集中在午後氣溫較高、陽光較強的時段,在此期間只要儘量減少外出及室外活動,臭氧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就“可防可控”。因此,柏仇勇呼籲公衆不要談“氧”色變。

近年來,全球臭氧背景濃度呈增長趨勢,平均每年上升1微克左右,與我國變化趨勢較爲一致。這與全球氣候變暖、人爲污染排放量,以及區域大範圍傳輸等因素有關。在臭氧治理上,柏仇勇表示,我國臭氧標準已提前與國際接軌。我國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臭氧二級標準限值爲160微克/立方米,與世衛組織標準限值一致,與美國0.07ppm(約150微克/立方米)較爲接近。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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