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9日,銀保監會一連公佈了9張百萬元級罰單,其中8張劍指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疏漏和違規行爲,涉及6家國有銀行和2家股份制銀行,8家銀行合計遭罰1770萬元。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認爲,從罰單情況看,銀保監會在持續關注各類已爆發風險現象的同時,更加註重對監管紀律的強調和監管能力體系的建設,也更加關注各個銀行經營數據的真實性和風險控制的細節。

原標題:強監管持續加碼 銀行業5月合計被罰逾4000萬

來源:北京商報

作爲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一環,銀行業的監管力度依舊“嚴”字當頭。6月2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銀保監繫統今年5月對銀行業機構和從業人員共開具113張罰單(以公示日期計算),罰款金額合計4321萬元,受罰對象幾乎覆蓋了各種類型的商業銀行。除了內控管理不審慎、信貸業務違規等重災區外,數據治理問題也成爲監管關注的重點。

合計罰款4321萬元

113張罰單、4321萬元罰款、日均約3.6張罰單,這是銀行機構5月被處罰的總體情況。雖然相較於4月超200張的罰單數量,5月整體的處罰力度有所緩和,但處罰金額高、處罰深入細項業務的特徵也日益凸顯。

具體來看,今年5月,銀保監會機關公佈了9張行政處罰信息,合計罰款1970萬元;各地銀保監局共披露了36張罰單,合計罰款625萬元;各銀保監分局共披露罰單68張,合計處罰金額達到1726萬元。受罰對象包括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

從具體的處罰對象來看,5月銀行業從業者收到的個人罰單數量爲54張,其中39人被給予警告處分,6人被取消一定時間的高管任職資格,更有2人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頂格處罰”。禁業的原因主要包括對貸款“三查”不到位、員工借用客戶貸款資金負直接經辦責任;對內控制度執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承擔直接責任等。

此外,大額罰單頻繁現身。5月有11張銀行罰單的處罰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其中1家農信社也收到了百萬元罰單。據三明銀保監分局5月18日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尤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存在違規覈銷貸款、個人貸款貸前調查未盡職的問題,被罰款130萬元。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劉澄表示,5月監管開出逾百張銀行罰單,一方面說明監管秉持了一貫的嚴格作風,對違規事件零容忍、嚴肅問責;另一方面也說明銀行業的不規範經營行爲、風險漏洞依然存在。在嚴監管的背景下,銀行要引以爲戒,引起重視。

數據治理成重點

從處罰原因來看,授信管理不到位、信貸業務違規仍是處罰重災區。在5月113張罰單中,因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審查不嚴、違規發放貸款和貸款資金被挪用等信貸相關問題,監管部門共開出逾60張罰單,處罰金額也超過1800萬元。

除信貸業務,監管也加強了對數據疏漏和違規行爲的管理。5月9日,銀保監會一連公佈了9張百萬元級罰單,其中8張劍指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疏漏和違規行爲,涉及6家國有銀行和2家股份制銀行,8家銀行合計遭罰1770萬元。從違規事由來看,主要包括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理財產品數量漏報等問題。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銀保監會首次開具銀行業“EAST”系統違規罰單。

一位銀行內部人士表示,監管此舉主要是爲了加強信息披露和數據監管,體現出監管對信息報送的重視。從目前的處罰緣由來看,暴露出的問題主要是銀行漏報、錯報,這也反映出銀行對信息申報的重視程度有待提高,申報工作的規範性、標準性有待提升。

全方位細緻監管

2020年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監管機構將嚴把銀行業合規經營底線。除了加大處罰力度,監管部門也在完善處罰工作機制,加大市場亂象的整治力度。例如5月27日,央行發佈11項重磅金融改革措施,在深入研究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推出,其中就包括《加強金融違法行爲行政處罰的意見》。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認爲,從罰單情況看,銀保監會在持續關注各類已爆發風險現象的同時,更加註重對監管紀律的強調和監管能力體系的建設,也更加關注各個銀行經營數據的真實性和風險控制的細節。未來監管將繼續保持當前對銀行業經營指標、業務操作、人員行爲等全方位的細緻監管方式,在包括資本槓桿、流動性、定價、資產質量、信貸政策、涉房領域等方面的監管力度仍會持續嚴格。

劉澄認爲,未來的金融監管趨勢,在嚴監管的總基調下,更多的是規範、合法、有序。也就是把過去不規範的事情、被忽略的事情抓起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恢復應有的金融秩序,讓金融在有序合理、規範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在持續嚴監管的基調下,合規成爲銀行業發展必須嚴守的底線。陶金指出,銀行需要主動適應監管環境,從業務經營和操作細節方面加強內部風險管理。在業務方面,重點關注對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的支持,積極響應監管和鼓勵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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