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當漢王朝的“文景之治”與漢武帝的豐功偉績成爲歷史之後,漢帝國又進入一個穩定時期,歷史上將這個時期稱爲“昭宣之治”,帝國重新獲得新生。漢宣帝元康年間,爲了解決“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的問題,大司農丞耿壽昌對武帝時期桑弘羊提出的“平準法”進行了改進,建立了“常平倉制度”,這一制度的建立成爲古代良政之一,曾經爲我國古代財政稅收、保護農業、穩定經濟、救災救荒作出了無可取代的貢獻。
美國大蕭條時期,農業部長華萊士將“常平倉”的思想原理結合美國資本主義農業現實,將“常平倉制度”加以實踐,並通過立法方式建立了美國永久的現代“常平倉制度”,爲美國走出大蕭條奠定了基礎。
那麼“常平倉制度”是什麼樣的制度?封建模式下的經濟制度怎麼可以成爲美國這樣發達國家的經濟制度?

所謂“常平倉”,簡而言之就是是國家建立一個糧食價格調整機構,該機構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來穩定糧價。當糧食豐收的時候,國家會通過“常平倉”高於市場價格收購一批糧食,避免“穀賤傷農”。當糧食歉收時,國家也會通過“常平倉”以較低的價格出售國家儲備糧食,避免糧價虛高,人們喫不起飯而成爲流民。這就是“常平倉”建立的理論基礎。
一、
在中國古代,“倉廩”體系作爲一種特殊的財政制度古而有之。西周時期,便有“司稼”的官職根據農業年成的豐歉,決定市場上的糧食價格,做到賙濟緊急,平抑價格,可以說這是後世“常平倉”制度的雛形。
到了春秋戰國之際,范蠡提出了“計然之術”,在商業經營活動中,大量收購社會未形成急切需要、價格尚且便宜的商品,待等到價格上揚時出售,這個辦法顯然有利於農業生產者和一般消費者,更難能可貴的是,范蠡將這種思維與治理國家結合起來,成爲一種“平糶”政策,經過政府調節,可以有效制止糧食匱乏或者過剩現象,這與後來的“常平倉”原理是相吻合的。

范蠡這種經濟思想深深地影響了戰國時期的李悝,他在魏國推行改革之初,便推行了“平糴之法”,其中心思想便是針對穀物產量的波動與青黃不接的情況,用國家收購和拋售方法平抑糧價,保障民生,李悝的“平糴法”進一步強化了國家職能,爲“常平倉”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礎。
戰國中期的管仲將這種制度糅合進商業經營中提出了“斂輕散重”,這篇理論側重於貨幣、物價和農產品的交換,意思也很明白,就是國家對於人民的生產過剩應該予以關注,以輕斂之,以重散之。國家在農產品價格便宜時斂積,價格升高時散行,這樣可以獲取暴利,國家在買賣活動的同時還可以平抑物價,可謂是一舉數得的經濟行爲。
范蠡、李悝、管仲爲後來的“常平倉”制度的提出提供了足夠借鑑的實踐證明和理論基礎。

二、
漢武帝時期桑弘羊提出的“平準法”成爲“常平倉”制度建立的實踐基礎。與先秦提出的理論大致相同,他也是作用貴時拋售,賤時買進的方式對市場進行調節,其主要目的是穩定物價,並非牟利,更重要的是,他提倡政府幹預經濟、穩定物價的思想,爲後世封建王朝的農業思想奠定了基礎。所以在漢宣帝時期,耿壽昌改組之前桑弘羊的“平準機構”,最終提出全面建立“常平倉”的思想。請於邊郡皆築倉,谷賤時增價而糴,貴時減價而糶,名曰常平倉,常平之名起於此也。
常平倉”制度建立後,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所以作爲成熟的經濟制度被歷代王朝所沿用,體現了這種制度本身的有效性。

三、
到了北宋時期,由於過於發達的商品經濟,所謂“三代聖王遺法”的傳統“常平倉”制度已經不符合經濟的發展,於是王安石結合傳統“常平倉”之法提出了“青苗法”,“常平倉”由以前在災年提供糧食轉變爲提供現金,功能也由簡單的平抑價格轉變爲惠農措施,正是這個轉變,爲中國乃至世界農業在當代貨幣經濟階段運用古代制度作出了榜樣。
從現代分析來看,王安石之“青苗法”實質上已經轉變成農業貸款性質,但是這個貸款仍然遵循了“常平倉”制度的基本原理,但也僅是貸款與貸物的區別罷了。從這個時期,“常平倉”制度出現了兩種性質的功能:一是保持了原有平抑物價與救災救荒的功能。二是具有了金融政策性質,即惠農貸款功能。
正是王安石對“常平倉”功能的加強,對現代社會產生了巨大影響,曾任美國副總統、農業部長的華萊士對王安石的“青苗法”、“市易法”和“均輸措施”進行了深入研究,最終借鑑吸收了我國古代這種保護農業生產的良策,他將中國傳統“常平倉”制度併入農政立法中,建立了“減產津貼恢復價格”之《農業調整法》,成爲“羅斯福新政”幫美國走出大蕭條的重要措施之一。

美國大蕭條時期的農業政策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以胡佛總統於1929年制定的《農產品銷售法》爲代表的“剛毅的個人主義”農業思想。第二個階段以1933年羅斯福總統制定的《1933年農業調整法》爲代表的“常平倉”農業思想。
一、《1929年農產品銷售法》的失敗。
19-20世紀之交,由於世界農產品需求膨脹,導致美國農業投資大量增加,從而引發了美國農業的第二次“農業革命”,機械化成爲農業的主要動力,導致農業生產效率大幅提高,現代商業管理也提高了農產品的商業化程度,土地的大量開墾,育種技術的發展,使美國農業進入了“黃金二十年”。但在農業發展過程中,美國農業越來越直接依賴世界市場,尤其第一次世界大戰爲美國農業投資發展埋下禍根,從這一觀點來看,說是其一戰後的農業蕭條引發其經濟大蕭條也是合乎情理的。
一戰結束以後美國農業蕭條爆發。從1920年開始,其農產品價格大幅下滑,到了1921年底,價格水平僅僅維持在上一年的60?歸根結底主要原因是出口渠道不暢、國內消費能力下降、資本不顧市場萎靡繼續對農業加大生產等原因。說到底,美國的農業問題表現爲“價格問題”,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成爲當時解決農業蕭條的關鍵。

著名的“麥克納裏·豪根法案”就是在此時提出的,實質上真正目的是通過政府固定價格,向國外傾銷過剩農產品,人爲抬高國內價格,但這個法案雖兩度在國會通過,但被當時的柯立芝總統否決,胡佛總統《1929年農產品銷售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開始實施的。
其主要措施是成立美國農場局,給予農產品銷售合作社資助,通過聯邦農產品穩定公司採購過剩農產品。出臺這樣的政策無可厚非,只是老生常談而已,農業蕭條根本得不到有效緩解,將農業與其他產業在經濟上視爲平等,通過農業合作社有秩序銷售農產品,就一定能穩定價格使生產者受益嗎?
事實上,不可能!因而農產品價格的繼續下滑引起紐約證券交易市場崩潰,導致銷售農產品的合作社收購的農產品價值低於收購成本,因而紛紛破產,農場局計劃也隨之失敗。胡佛又提出,解決農業問題不應該損害政治制度,這就是所謂的“剛毅個人主義”,實質上是強調個人權利與自由神聖不可侵犯,信奉個人奮鬥解決問題。
然而,這種自由放任哲學已經不符合經濟發展和時代的需要,顯然已經走到了盡頭,美國農業問題不是個人或者機構所能解決的,因此國家介入已成必然,政府幹預已經是歷史的潮流,在這種情況下,羅斯福的“新政”順應歷史,走上了美國政治舞臺。

二、“常平倉”制度在美國的嘗試。
羅斯福“新政”實施之初,美國農業面臨的最嚴重的形勢便是農業價格與其他商品價格的不對等,導致農業資產萎縮,無法支撐國家的財政金融體系,所以必須要調整產量,羅斯福總統與華萊士部長對農產品的調整有三個目的。
建立並保持農產品生產和消費的平衡以及相應的銷售條件。
實現購買力平價的辦法就是糾正現在的非平價,根據市場消費需求情況,以真正可靠的步驟進行。
保護消費者利益,調整農業產量,使農產品及加工產品保持在一個恆定的價格。
1933年農業調整法》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常平倉”計劃,但在實施的過程中還是借鑑了一些“王安石經濟思想”,如成立“聯邦過剩農產品救濟公司”,收購農產品發放給貧民,與此同時,針對農場主的信貸措施通過專門的農產品信貸公司來執行,與王安石的“青苗法”無異,這兩個政府公司實質上就是美國的農產品“常平倉”。

總而言之,《1933年農業調整法》提高了農產品價格,增強了農村購買力,部分解決了城市工業開工不足的問題。另外農產品信貸公司發放的農業貸款,避免了“穀賤傷農”的農業問題,還爲倉儲業的發展提供了大量資金。聯邦農產品救濟公司則是執行了“常平倉”救災救濟功能,解決了貧困者生活問題的同時,客觀上起到限制農產品價格下跌的效應。所以正是因爲新政初期對“常平倉”制度的實踐獲得巨大成功,所以在《1938年農業調整法》中,華萊士以立法形式將這一做法固定下來,全面建立了“常平倉”制度。
1937年5月27日,華萊士在美國國會中發表聲明說:“從國家、消費者和農業利益的觀點來看,應當全面建立常平倉,以提高供應和穩定價格是基礎。”羅斯福總統表示贊同。1938年2月,羅斯福簽署《農業調整法》,“常平倉”制度成爲美國永久農業立法。其主要內容有三個:第一、建立“常平倉”制度;第二、建立農作物保險制度;第三、建立城市人口福利制度。
在“羅斯福新政”帶領美國戰勝大蕭條時,可以說“常平倉”制度的建設成爲其新政的制度基礎。從後來的影響來看,“常平倉”制度的建立成爲美國農業穩定發展,經濟騰飛的不可或缺的制度,也是其成爲世界強國的一個基礎制度。

中國文化傳統旺盛的生命力是中華民族能夠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最堅實的基礎。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比我們更注重歷史,更注重傳統文化,我們所持態度也就是從中吸取有用的成分,這便是“古爲今用”。在我國,“三農問題”突出,依然是我國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常平倉”制度仍舊可以服務於現代農業問題,但需要創新發展,美國依靠“常平倉”制度走出困境給我們展示了鮮活的例子。總之,古老的制度至今依舊存在,但要重新提起卻有着不同的含義,在我國發展現代化農業的過程中,如何借鑑古代農業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復活古代優秀制度,還是一個長期考量的問題,雖說“古爲今用”,但我們的路還有很長要走。
參考資料:《論常平倉》、《美國年鑑》、《約瑟.孔子和農場主》、《華萊士日記》、《史記.平準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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