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23時55分,國道322線興安往桂林方向1589KM+655M路段一輛麪包車下坡時失控撞上路邊樹木,一人受傷且車身損害嚴重。

事故現場

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警後迅速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前方引擎蓋部位與車身裂開,右側車門已捲曲變形接近脫落,麪包車車內滿滿都是大袋的竹筍,前排駕駛位及車身旁邊還散落着一根根從袋中掉落的竹筍。

受損的車輛及散落的竹筍

經詢問得知,麪包車駕駛員陳某裝載十幾袋的竹筍準備從興安運往桂林,不料在下坡過程中,車上的竹筍隨之傾倒,車身失去平衡又操作不當,麪包車瞬間失控撞向路邊樹木。在強烈的撞擊下,不僅車輛損毀嚴重,副駕駛也因此受傷。

隨後,民警對駕駛員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這是嚴重的人貨混裝違法行爲,不僅在道路上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而且發生事故造成損失自己也得不償失。駕駛員對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爲後悔不已,表示今後一定吸取教訓,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什麼是人貨混裝?

人貨混裝,是指貨車貨箱內裝貨並乘人,或客車車廂內乘人並裝載超過規定重量和體積的貨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第五十五條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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