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人注意!今起,你的賬上會多發一筆錢!職工醫保又傳來消息...
摘要: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未達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醫藥費用(含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的,由大病保險按60%比例報銷。用人單位選擇按照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高溫津貼的,全年當中凡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2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6月,
我國多地將迎來高溫期。
伴隨着氣溫上升,
從今天起,
你的工資或將多一筆錢
那就是
高!溫!津!貼!
快來看看
你能領多少?
根據公開報道梳理,
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
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大江哥從省人社廳獲悉,
從6月1日起,
江西將連續四個月發放高溫津貼。
今年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不變,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
高溫津貼標準
爲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
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
爲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
據介紹,今年江西高溫津貼標準及計發方式爲:用人單位選擇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每年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爲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
用人單位選擇按照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高溫津貼的,全年當中凡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2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於3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剋扣高溫津貼或將被重罰
近年來,高溫津貼被扣發或替代的現象備受關注。爲了避免高溫津貼成爲“紙上清涼”,多地也出臺具體措施,保障其被髮放到每一個高溫作業勞動者手中。
例如,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勞動者也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整改,可按拖欠工資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事關繳費年限、醫療待遇等!
江西省職工醫保擬“八統一”
5月31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我省公開徵求《關於統一規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意見。省醫保局從統一繳費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補繳政策、個人賬戶等方面,着力解決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進一步提升醫療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務質量,實現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統一繳費標準
基本醫保費: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覈定
大病保險費:繳費費率用人單位、職工、退休人員各0.25%
注:
1.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基本醫保繳費基數按300%覈定;低於60%的,按60%覈定。
2.靈活就業人員:指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3.退休人員(辦理了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在職轉退休手續的人員)個人不繳基本醫保費。
統一繳費年限
達到繳費年限且實際繳費不低於15年者退休不再繳費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達到男滿30年(含30年)、女滿25年(含25年)以上,且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5年的,退休後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同繳費年限指統籌地區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前按國家規定可計算爲連續工齡年限。
統一補繳政策
達到法定退休條件但繳費年限不足的可一次性補繳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未按規定一次性補繳的,由醫保經辦機構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餘額後,辦理終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手續;之前從未在我省辦理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並繳費的,不允許採取一次性補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後,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在職轉退休手續,並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統一個人賬戶
每月劃入比例職工2.9%退休人員3.5%
個人賬戶劃入比例: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按2.9%的比例劃入,退休人員每月按3.5%的比例劃入。個人賬戶劃入比例與本意見不一致的統籌地區,自本意見執行之日起實行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統一按本意見執行。
統一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
不設起付線 報銷比例按住院標準執行
全省職工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統一爲26種,其中Ⅰ類7種,包括惡性腫瘤等;Ⅱ類19種,包括精神病、高血壓病等。
門診特殊慢性病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按住院標準執行,Ⅰ類門診特殊慢性病的基本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與住院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合併計算,統一爲10萬元;Ⅱ類門診特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由省醫療保障局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統一住院醫療待遇
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10萬元
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爲10萬元。住院治療精神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惡性腫瘤放化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自第二次住院起不設起付線。
統一大病保險待遇
起付線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未達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醫藥費用(含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的,由大病保險按60%比例報銷。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範圍內費用,由大病保險按90%比例報銷。
大病保險起付線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統一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政策範圍內住院診療項目個人先付10%
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目錄》中的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及醫用耗材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統一爲10%。
按規定辦理了跨省轉診轉院手續的人員,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個人先行負擔比例統一爲10%。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或異地安置手續,在省內就醫所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統一爲15%,在省外就醫的,統一爲20%。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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