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美麗青島需要司法保護。在第49個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6月3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青島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發佈近年來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倡導公衆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近年來,青島全市兩級法院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爲提升生態文明治理能力、構建生態文明治理體系、建設美麗青島提供司法保障。2019年以來,青島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236件,其中,生態環境案件128件,資源類案件1108件。128件環境類案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26件。1108件資源類案件中,包括農業、林業、漁業承包合同糾紛,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等。

2019年以來,青島法院推進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審理和管轄機制,目前,青島中院和七個區(市)法院設有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實行“三合一”模式審理涉及環境資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環保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等單位聯動,構建環境資源多元化治理機制,在黃島藏馬山、萊西水庫、城陽森林防火中心設立司法修復基地。

青島中院從全市法院近年審理的環境資源案件中選取10個具有典型意義案件進行發佈,其中包括: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污染環境罪,濫伐林木罪、盜伐林木罪,不服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採礦權轉讓合同糾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民事公益訴訟等,通過以案說法,提高社會各界環境保護意識,營造全民環保的良好社會氛圍。

剛通過的我國民法典,在“綠色原則”創制,“綠色條款”體系化設計上回應了環境民生關切,今年環境日我國的主題是“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青島中院也呼籲社會各界積極自覺行動起來,爲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決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攜手共建美麗中國貢獻力量。通訊員 王棟 呂佼

編輯: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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