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凤池(上海)

“前方有学校,请谨慎慢行”,开过车的人都知道这句话。可就在儿童节的第二天,陕西西安星火路小学一名小学生,却在课间上厕所时,被一车辆碰撞,不幸身亡。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对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肇事人李某(男,61岁)驾驶陕AM93j8号北京现代小型越野客车进入西安市第六十七中学,与校方洽谈校园修缮业务。

据报道,该车辆是来商谈校园修缮事宜。这说明,校方对其进入校园起码是知情的。其次,车速是否过快?从新闻画面看,被撞学生上课的教室与厕所仅隔一条不算宽的道路,而涉事车辆引擎盖被撞到凸起变形。两相印证之下,就难怪网友质疑车辆超速了。而谁都知道,很多交通事故之所以演变成悲剧,罪魁祸首就是超速。

当然,在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以上都仅是基于事实的猜测。最终真相如何、谁该为小学生之死担责,都会弄清楚,该来的公道不会缺席。

但悲剧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带给家庭的悲痛,不会消散;带给社会的警示,也有必要深刻反思,要化深切的痛感为织密织牢校园安全之网的紧迫感,拿出更有效举措,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免于伤害。

最大的问题在于:校园里,是否应该允许社会车辆进入?

据报道,发生在校园里的“机动车之祸”并不少见。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目前对于社会车辆是否可以进校园,并没有整齐划一的规定,决策权多下沉到了学校一级。

从中小学到大学,除了少数学校严格禁止社会车辆入校,普遍的做法是“允许但严控”,比如进校要登记、严禁无证车辆进入;在车速上有详细的规定,一般随学生年龄的增长,限制趋于宽松,很多小学规定的是5公里/小时,有大学是30公里/小时,但也有大学按照小学标准执行。另外,很多学校对社会车辆的活动区域进行了划定,不准进入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等区域。

有观点认为,比起一刀切地禁入,赋予学校对社会车辆的管理权,更人性化。比如,它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普遍的停车难问题,有利于大学“开门办学”。实际点讲,一所学校的正常运转,也离不开社会车辆的加持。此次涉事车辆进校园的目的,就与学校日常事务有关。

这当然都对。但不论如何,不能忘记更不能放弃一个前提:学生的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而这与学校严格而精细化的管理有关。

要追问,此次事件中,如果校方对社会车辆进校园有非常细致有力的管理措施,尤其有针对性的惩罚制度,并对内向门卫、保安等执行人员,对外向涉事车辆司机传达到位,将责任压严压实,让各环节都绷紧责任之弦,悲剧大概率是可以避免的。毕竟,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另外要注意的是,目前还是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全国各地的学校普遍采取封闭式管理,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社会车辆一般禁止进入校园。这是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但最终还是对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我查阅发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也规定“疫情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但对于社会车辆这一块,则规定“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和消杀等防疫工作”,“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与全国同行做法相比,如此规定还是有些“松”,需要学校在执行时立足实际,拿出更有实操性、更有力度的细则。

目前,针对涉事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对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予以停职检查,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

这也警示,学生安全无小事,责任下层绝不是责任“沉底”,不论是涉事学校,还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都要本着更高度的责任感,为校园安全筑起更坚固的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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