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 鳳池(上海)

“前方有學校,請謹慎慢行”,開過車的人都知道這句話。可就在兒童節的第二天,陝西西安星火路小學一名小學生,卻在課間上廁所時,被一車輛碰撞,不幸身亡。目前,轄區派出所正對事件進行調查。經調查,肇事人李某(男,61歲)駕駛陝AM93j8號北京現代小型越野客車進入西安市第六十七中學,與校方洽談校園修繕業務。

據報道,該車輛是來商談校園修繕事宜。這說明,校方對其進入校園起碼是知情的。其次,車速是否過快?從新聞畫面看,被撞學生上課的教室與廁所僅隔一條不算寬的道路,而涉事車輛引擎蓋被撞到凸起變形。兩相印證之下,就難怪網友質疑車輛超速了。而誰都知道,很多交通事故之所以演變成悲劇,罪魁禍首就是超速。

當然,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以上都僅是基於事實的猜測。最終真相如何、誰該爲小學生之死擔責,都會弄清楚,該來的公道不會缺席。

但悲劇無法挽回,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帶給家庭的悲痛,不會消散;帶給社會的警示,也有必要深刻反思,要化深切的痛感爲織密織牢校園安全之網的緊迫感,拿出更有效舉措,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免於傷害。

最大的問題在於:校園裏,是否應該允許社會車輛進入?

據報道,發生在校園裏的“機動車之禍”並不少見。但查閱相關法律法規,不難發現目前對於社會車輛是否可以進校園,並沒有整齊劃一的規定,決策權多下沉到了學校一級。

從中小學到大學,除了少數學校嚴格禁止社會車輛入校,普遍的做法是“允許但嚴控”,比如進校要登記、嚴禁無證車輛進入;在車速上有詳細的規定,一般隨學生年齡的增長,限制趨於寬鬆,很多小學規定的是5公里/小時,有大學是30公里/小時,但也有大學按照小學標準執行。另外,很多學校對社會車輛的活動區域進行了劃定,不準進入教學區、學生活動區等區域。

有觀點認爲,比起一刀切地禁入,賦予學校對社會車輛的管理權,更人性化。比如,它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普遍的停車難問題,有利於大學“開門辦學”。實際點講,一所學校的正常運轉,也離不開社會車輛的加持。此次涉事車輛進校園的目的,就與學校日常事務有關。

這當然都對。但不論如何,不能忘記更不能放棄一個前提:學生的安全,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而這與學校嚴格而精細化的管理有關。

要追問,此次事件中,如果校方對社會車輛進校園有非常細緻有力的管理措施,尤其有針對性的懲罰制度,並對內向門衛、保安等執行人員,對外向涉事車輛司機傳達到位,將責任壓嚴壓實,讓各環節都繃緊責任之弦,悲劇大概率是可以避免的。畢竟,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另外要注意的是,目前還是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全國各地的學校普遍採取封閉式管理,除救護、消防、工程搶修、配送必需品車輛外,其它社會車輛一般禁止進入校園。這是爲了疫情防控的需要,但最終還是對學生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

我查閱發現,《陝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也規定“疫情期間實行校園封閉管理”,但對於社會車輛這一塊,則規定“對出入學校的車輛做好檢查、登記和消殺等防疫工作”,“完善車輛、人員進出工地登記、檢查制度,做到防控無盲區”。與全國同行做法相比,如此規定還是有些“松”,需要學校在執行時立足實際,拿出更有實操性、更有力度的細則。

目前,針對涉事學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紀檢監察部門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對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予以停職檢查,對涉事學校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予以免職。

這也警示,學生安全無小事,責任下層絕不是責任“沉底”,不論是涉事學校,還是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都要本着更高度的責任感,爲校園安全築起更堅固的防護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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