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丹江口市檢察院對兩件未成年人(匿名)國家司法救助案件進行公開審查,在人民監督員的見證下,向兩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發放司法救助金。

案件承辦檢察官在辦案中瞭解到,同案的兩名被害人均是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其中小麗系單親家庭,父親在外打工,從小由奶奶(低保戶)照顧;小紅的家庭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兩人在遭到不法侵害後,身心健康受到極大的傷害,需要接受相關治療,因沒有得到有效賠償,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兩個家庭更是飽受經濟壓力。

鑑於以上情況,承辦檢察官主動告知監護人有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權利,並聯合該院第五檢察部對兩人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走訪、覈查,經審覈,兩人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條件,該院決定依法對兩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實施司法救助,爲她們分別發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

針對兩名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後的心理創傷情況,該院積極聯繫專業心理諮詢師爲兩人進行心裏輔導,幫助她們撥開心理陰霾,健康快樂成長。

“ 兩名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一個是單親家庭留守兒童,一個還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丹江口檢察院依法對兩人開展司法救助,幫助她們緩解生活困難,充分彰顯了司法的溫度。”參與公開審查的人民監督員一致同意該院對兩名被害人作出的司法救助決定。

據瞭解,該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積極開展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使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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