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市昌平區明確發文規定皮卡禁限行駛範圍之後,海淀區、石景山區、房山區、延慶區、門頭溝區等多區也發佈了《關於調整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北京市海淀區

  紅山路由安河橋向北至黑山扈路段(含)、黑山扈路向北至西北旺大橋段(含)、西北旺大橋向北至永豐南路段(含)、永豐南路向西至西北旺西路段(含)、西北旺西路向北至西北旺北路段(含)、西北旺北路向東至土井東路段(含)、土井東路向北至鄧莊南路段(含)一線迤東,鄧莊南路由土井東路向東至京新高速輔路段(含)、京新高速向南至西二旗北路段(不含)、西二旗北路向東至西二旗東一路段(含)迤南,西二旗東一路向南至西二旗大街段(含)、西二旗大街向西至西二旗中路段(含)、西二旗中路向南至安寧莊路段(含)、安寧莊路向東至京藏高速段(含)、京藏高速向南至北五環段(不含)迤西,北五環京藏高速向西至紅山路段(不含)迤北圍成的海淀區行政管界範圍內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北京市石景山區

  一、石景山區五環內道路。

  二、石景山區五環外區域:東起西五環(不含),西至古城大街(楊莊大街),南起石景山路,北至阜石路。(貨車通行備案管理與五環內貨車通行證分別按照審批路線、時限等要求進行通行)此外,關於輕型貨車限行時間爲6時至23時。

  北京市昌平區

  一、政府街西路、政府街、府學路、鼓樓南街、鼓樓北街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二、同成街、文華路(同成街至回南北路)、安四路(馬坊北橋至東小口路口),每天6時至23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三、京承高速公路(不含)以西、北六環路(不含)以南、京新高速公路(不含)以東,以上道路相接圍成的昌平區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不含京藏高速公路主路、輔路以及本通告第二條所述道路),每天6時至20時禁止輕型、微型載貨汽車通行。

  北京市房山區

  包含京港澳高速公路(不含)、南六環路(不含)、右堤路(含)圍成的區域內道路。其中,京良路主路、凱旋大街(六環路至良鄉檢測場路口之間路段)、白楊西路(良常路至凱旋大街之間路段)、良常路(六環路至白楊西路之間路段)路段除外。同時包括京周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至房山西外環路之間路段)、燕房路(京周路至迎風南路之間路段),每日6時至23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北京市延慶區

  東向—嬀川路慶隆路口至京張路口(不含)、興陽線京張路口至蓮花池路口(不含)以西;南向—興陽線蓮花池至百泉街東口(不含)、百泉街東口至世園會東口(不含)以北;西向—延康路世園會東口至西順城街東口(不含)、西順城街東口至下水磨路口(不含)以東;北向—慶園街下水磨路口至慶園街路口(不含)以南、嬀水北街慶園街路口至檢察院路口(不含)以東、慶隆街檢察院路口至慶隆路口(不含)以南相連接圍成區域範圍內的道路。

  此外,延慶區通告劃定的區域範圍爲:1。每天早6時至晚9時,禁止本市和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通行;2.每天晚9時至次日早6時,禁止本市和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臨時號牌)覈定載質量2噸(含)以上的載貨汽車通行;3.全天禁止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專項作業車通行;4.全天禁止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

  北京市門頭溝區

  石擔路由108國道輔線至新橋大街北口之間路段(不含)、新橋大街由葡山路至高家園路之間路段(含)、高家園路(含)、大峪南路由增峪路至高家園路之間路段(含)、增峪路(含)、東辛房街(含)、西辛房街(含)、西趙路由門頭溝路至西辛房街之間路段(含)、門頭溝路圈門公交車站至黑山小橋之間路段(含)、黑山小橋(含),橋西街(含)、新橋大街由新橋大街北口至橋西街之間路段(含)、馮石環路(不含)圍成的區域以內道路和中門寺南路由中門寺生態園公交車站至增峪路之間路段,每日6-23時禁止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

  筆者想說:

  對於生活且工作區域全部都在五環外的人來說,買皮卡的確是件非常不錯的選擇,尤其是那些處在六環內、五環外的人來說。但是,這次新增的6個區域將讓北京皮卡車主、乃至六環外的車主用車處境都雪上加霜。而且,這項政策是在北京大量皮卡車主購車後纔出臺。車主購車時政府並沒有“禁售”、“限購”等措施,這樣一來,剛買了幾年的新車,只能無奈出售,造成不小的損失,其中不乏購車時間極短的車主,有的甚至不滿半年。

  如此一來,對北京皮卡市場將會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直接影響北京市的經濟情況,不止是車主遭殃,不少皮卡經銷商、甚至是皮卡企業都將面臨抉擇。而且,此舉將刺激北京市場不少準新車的流出,直接影響全國皮卡新車市場。此前,對於處於經濟寒冬的中國汽車市場來說,皮卡市場曾經是寒冬中的一盞明燈,逆勢增長,爲中國汽車市場帶來不少溫度,但是北京這樣的政策無疑將會給中國汽車市場降溫。

  在此筆者呼籲,如果說禁行、限行皮卡等貨車是爲了解決擁堵、緩解空氣污染,從某種角度講我覺得可以擁護。但是對於在政策出臺前購車的北京皮卡車主來說,北京市政府應該給予積極的、人性化的解決措施。

  對此,筆者有幾點建議:對於不想賣車還想繼續使用的皮卡車主,有關部門要積極的配套辦理貨車通行證。而且,對於京牌的貨車通行證還應該嚴格審覈、對於真正作爲在五環外使用的車主發放,並且該通行證要持續時間長,並能無限次數的辦理,直至車輛報廢。

  對於積極響應政策,準備賣車的皮卡車主來說,北京市政府應該給予2—3萬不等、或者車價10%的“賣車”、“置換”補貼,不能讓皮卡車主單方面承擔損失。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那些,老老實實買車、老老實實用車、遵紀守法皮卡車主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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