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家班布爾善就是要你鰲拜的命,然後殺了康熙和孝莊,自己當皇帝。等知道上了班布爾善的當,爲時已晚——四個人,鰲拜可以輕鬆對付,十幾個人,他打不過。

鰲拜敗給康熙,不是因爲自大,歸根結底是他不夠狠、不夠毒。

在我們固有印象中,鰲拜是一個武力值爆表、喜好殺戮的權臣。實際上,對於殺人這件事,他非常不乾脆。

當然,一開始,鰲拜殺康熙的念頭,多少還是有點;無非是死在哪裏的問題——鰲拜的府上,萬萬不可,他怕坐穩了弒君之罪。

這就犯了權斗大忌。

畢竟猶豫就會敗北。

更致命的還在後頭。

千鈞一髮之際。

康熙來到鰲拜的府上“看望”他,說了一大堆好聽的;主要和感情有關,細數鰲拜和皇家的點點滴滴。

這鰲拜聽完,還真被感動了。

下一秒就想把廢立之事終結。

他的同夥趕忙勸道:“你不動手,他照樣動手。”鰲拜突然醒過神,決心明天一早上朝,解決此事。

《鴻門宴》的故事,我們都很熟悉。有些人替項羽感到十分惋惜,如果當時下決心殺掉劉邦,就好了。

可惜沒如果。

項羽和鰲拜的這種猶豫,對於那些“權鬥狠人”來說,簡直就是笑話。殺人就殺人,還怕揹負殺人之名?所以他們的失敗,彷彿早已註定。

說完了“狠”,再說“謀”。

事情已經清晰明瞭,一個不太狠的人,怎麼可能在權謀中生存呢?

玩權謀的,第一準則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一個人。

班布爾善作爲鰲拜的同夥,他本該小心提防纔是,結局卻是過於聽信此人,從而導致自己極度悲慘的晚年。

班布爾善說大事可定,他就真以爲萬無一失。

班布爾善的手下回答他:“皇上身邊只有四個庫布。”他真就一點不猶疑。

等知道上了班布爾善的當,爲時已晚——四個人,鰲拜可以輕鬆對付,十幾個人,他打不過。

人家班布爾善就是要你鰲拜的命,然後殺了康熙和孝莊,自己當皇帝。這種人的狠毒,鰲拜想不出的。

畢竟班布爾善乃皇上的叔叔。

《康熙王朝》塑造的鰲拜,與以往比,偏正。不是那種極端的殺手形象、十惡不赦。甚至有一絲感懷天下,他一直強調:“不想做皇上,只想另立賢君。”

班布爾善更是吹捧他廢立的正當性:

中堂大人先前效忠於皇上,那不過是效忠一人而已,而現在則是效忠於天下。

孔子曾雲:“君使臣以禮,則臣事君以忠。”漢朝的董仲舒根據此言,改編爲:“君要臣死,臣不死是爲不忠。”明清戲劇進一步改編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可見一位忠臣的覺悟,是視死如歸。

想必自詡“做了一輩子忠臣”的鰲拜,也是帶着這種覺悟去見康熙的。

當然,他的這種覺悟,不是爲了康熙,而是爲大清;大清就是他的君。

最後鰲拜一心求死,也證明了他的“忠”。因爲他覺得,康熙不是好皇帝,自己寧死也要把他廢了。

只有這樣,大清才能長存,天下才能安生。

可惜康熙不讓他死。

理由其實也非常簡單,鰲拜始終不是純粹弒君的惡賊。

與鰲拜的猶豫一樣,慢慢地,康熙對“好皇帝”這個詞的理解,也是左右搖擺。就算兩人恨死了對方,想幹掉對方,內心的堅持還是要堅持。

鰲拜最後爲“忠”之名而不殺康熙;康熙最後爲“仁君”之名而不殺鰲拜。

總結一下,不難發現,只是自大,頂多算個莽夫、蠢貨。

鰲拜顯然不是。

歷史上,康熙五十二年、雍正時期、乾隆時期都曾給鰲拜追賜。可見,鰲拜還是深得朕心的。他死以後,三位皇帝還在懷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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