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0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大隊的民警在轄區進行酒駕排查,晚上10點40分,一輛轎車沿着榮發路由東向西行駛到公園西街附近時,被民警攔停。民警對嫌疑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男子仍然不說話,但酒精測試儀說話了。

5月20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大隊的民警在轄區進行酒駕排查,晚上10點40分,一輛轎車沿着榮發路由東向西行駛到公園西街附近時,被民警攔停。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大隊

民警 趙玉光

司機看到我們就比較慌張,給他截停以後,司機拒不下車。

司機沒帶駕照,面對交警的詢問,他一言不發。

男子不配合調查,民警將其帶上警車。民警對他進行詢問,平均每個問題都得重複五遍以上。

民警隨後將交通違法嫌疑人帶回交警隊。

民警對嫌疑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男子仍然不說話,但酒精測試儀說話了。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大隊

民警 趙玉光

經測試該駕駛人宮某體內酒精含量爲31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酒精檢測後,嫌疑人宮某終於開了口,他晚上參加聚會,酒後開車,沒想到會遇到交警。

交通違法嫌疑人

我現在說心裏話,我的顧慮就是我吹完之後,我就怕駕駛證沒了。

隨後,民警依法對嫌疑人進行了處罰。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寬城區大隊

民警 趙玉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處以兩千元的罰款,吊扣六個月駕駛證,並處扣12分的處理。

來源丨吉視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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