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輛套牌電動車被民警暫扣。

臺海網6月4日訊 據福州晚報報道 昨日晚高峯時段,根據市交警支隊部署安排,鼓樓交警大隊左海中隊民警來到二環路五四路口,查糾電動自行車各類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爲,同時勸導騎手佩戴安全頭盔。半個多小時裏,民警共查處25起電動車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等行爲,暫扣2輛電動車。

二環路五四路口平日車流量較大,晚高峯時段路面交通十分繁忙。在來來往往的車輛中,仍有一些電動車騎手將車子騎到機動車道上,和小車搶道,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昨日17時30分,記者隨同民警來到現場,此後不久,就有多名騎手因闖入機動車道,被處罰款20元。

17時45分許,一輛違法載人的電動車被攔下。民警發現,該車懸掛的車牌色澤和字號跟交警部門發放的新式黃牌不一樣。經查驗比對,車牌與車輛型號不符,車主違法套用他人號牌。交警表示,套用他人號牌一經查獲,必須暫扣車輛進行審查。

最終,該名騎手收到交警開出的三張罰單:套用他人號牌罰款50元、違法載人罰款50元以及暫扣車輛。當天,另有一輛闖禁行的超標電動車被暫扣。

當前,福州交警在全市持續開展非機動車違法整治行動,近日已查處了多起套用他人號牌的行爲,其中一起案例令人哭笑不得:一名騎手使用假的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行駛證上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號出生年份竟然是1850年,發證日期竟是2020年2月30日(2020年2月只有29天),據此推算,車主竟然170歲。

民警表示,當前電動車新式號牌換領工作進入倒計時,希望未換牌的市民儘快到正規的固定換牌點或流動換牌點換牌,不符合換牌條件的車輛按照相關政策進行處置。(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文 陳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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