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原市交警將和平南路缺失的紅綠燈補上,看似一個簡單的小小舉措,卻是管理意識的提升,是管理手段的補位,收到良好的效果,無疑值得點贊。5月30日,在太原市和平南路與沙溝中街的十字路口,記者看到,交警部門安裝的簡易紅綠燈開始正常工作。

5月30日,在太原市和平南路與沙溝中街的十字路口,記者看到,交警部門安裝的簡易紅綠燈開始正常工作。一位過路市民說:“一年多的時間,這個十字路口沒有設置紅綠燈,因紅綠燈的缺失,這裏經常擁堵,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最近幾天,終於安上了簡易的紅綠燈。雖然是簡易的、暫時的,但畢竟發揮了應有的功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交通秩序轉好了,交通事故減少了。”

本報記者攝影報道

編輯點評

小舉措大效果

良好的交通環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體現。良好交通環境的建立,需要健全的交通設施和有效的管理手段,同時,也需要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行動自覺。紅綠燈是重要的交通設施,是道路交通法規的顯示器,是人們應當遵循的強制性行爲規範的警示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闖紅燈,記6分,罰款200元。某種意義上講,紅綠燈是這一法律規定的承載和物化。其背後的法治威嚴,對司機來說,大概不至於陌生,也不至於以身試法。問題是,在十字路口必須設置紅綠燈。有了紅綠燈,纔能有敬畏,纔能有秩序,纔能有人、車和諧的良好交通環境。

太原市交警將和平南路缺失的紅綠燈補上,看似一個簡單的小小舉措,卻是管理意識的提升,是管理手段的補位,收到良好的效果,無疑值得點贊。當然,還應看到,由於種種原因,太原市其他的一些道路仍然存在紅綠燈缺失的現象,特別是一些新修或改擴建的道路,這種現象還相當嚴重。希望太原市交警部門不妨來一次集中行動,看一看,查一查,該設的設上,該補的補上。

(責編:_劉洋_、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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