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宮中選拔妃嬪之事,三年一次,選公主郡主侍讀則是“不世出隆恩”,當然是可遇不可求,但直到傳出金玉良緣之事,其間已有三四年之久,寶釵如不落選,怎會仍在賈府留居。書中雖然沒有寫到薛寶釵落選。

有人說寶釵待選,不是待妃嬪之選,因爲選妃年齡在十四,十六之間,當時寶釵年僅十歲,不達標。寶釵入京是待“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爲才人贊善之職”的選拔。

也有人說,《紅樓夢》人物的年歲,生日等時間有些錯亂,40上薛寶釵到賈府的時候已經十三,四,正是選妃的年齡。

但不管寶釵待選是爲哪一種,都說明薛寶釵參選了,可是參選的結果是什麼呢?書中卻並未提過一字半句。其實,薛寶釵待選之事,在薛蟠有了人命官司之後,便也失了資格。這從王夫人和薛姨媽行事方面可以找到蛛絲馬跡。

一,寶釵進了賈家之後,並不急着熟悉“宮廷禮儀”之事,衆人也無人提起待選之事,若有參賽資格,即爲薛王兩家不集中力量,尋找人脈進行運作,也應找兩個宮中出來的嬤嬤等教授宮廷禮儀。 

二,宮中選拔妃嬪之事,三年一次,選公主郡主侍讀則是“不世出隆恩”,當然是可遇不可求,但直到傳出金玉良緣之事,其間已有三四年之久,寶釵如不落選,怎會仍在賈府留居。

三,賈元春端午節賜禮,只有寶玉和寶釵的禮物一致,表明了支持金玉良緣的態度,若不落選,賈元春有這個膽子與皇家對着幹嗎?

四:寶玉捱打後,薛寶釵誤以爲是薛蟠泄漏了寶玉交遊伶人的事情,勸說哥哥時,薛蟠惱怒之下,衝口說出妹妹見寶玉是有玉的,就護着寶玉,若非落選,薛蟠怎會有這想法

書中雖然沒有寫到薛寶釵落選。,但是曹雪芹通過種種跡象而表明,薛寶釵確實落選了。正是這種不寫之寫,給了讀者很大的想象空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