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7歲男童登封武校習武死亡 警方再出鑑定意見:頭部遭鈍性外力致死

去年10月15日,7歲男童程某博在河南登封一武校受傷後腦死亡。家屬懷疑,孩子死亡是遭教練桑某明擊打頭部所致。當地警方稱,在調查中,並無實際證據能夠證明桑某明有這一犯罪事實,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近日,此事有了最新進展。6月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程某博死亡案代理人、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處獲悉,5月28日,登封市公安局重新向死亡兒童程某博家屬出具《鑑定意見通知書》。

鑑定意見爲:程某博根本死亡原因符合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急性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後,由於顱內血腫壓迫、彌散性腦水腫、顱壓升高等因素,引發腦疝並繼發外傷性腦幹梗塞(腦幹生命中樞壓迫和破壞)、化膿性腦膜炎等,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鑑定意見通知書》中稱,致傷物推斷爲質地較硬的鈍性物體。

6月6日,登封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回覆紅星新聞稱,目前,警方正結合新的鑑定結論展開進一步調查,“警方一直對此事很重視。”

此前鑑定稱“摔跌海綿墊上可形成傷情”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新的鑑定意見與去年12月4日警方出具的鑑定結論有所不同。

此前,登封市公安局物證鑑定室的鑑定結論爲,程某博系硬膜下血腫而死亡,頭部跌摔於海綿墊上可以形成;額部右側皮下血腫磕碰可以形成。

對這一鑑定,程某博家屬提出質疑,認爲“太過簡單、片面,完全無法正確鑑定出孩子的死因”,因此向登封市公安局申請了重新鑑定。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8月,江西南昌人程某全將5歲半的小兒子程某博和14歲的大兒子程某傑送到登封習武,拜自稱是少林寺人的釋延洹(真實姓名桑某明)爲師。

2019年10月8日,程某全接到桑某明的電話,稱程某博在訓練中突然倒地,生命垂危。程某全夫婦連夜趕到登封市人民醫院,發現兒子身上有疑似被打痕跡後,於同年10月9日向登封市公安局嵩陽派出所報警。同年10月15日,程某博在醫院腦死亡。

在此期間,桑某明曾承認確實“管教”過孩子,但他只打了程某博的手和屁股。

桑某明還說,事發前數日,程某博一切正常,沒有摔倒在硬地面和牆壁上,是“做平蹬運動時,摔倒在20釐米厚的海綿墊上,後腦勺着地”。

新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則稱,該類海綿墊質地柔軟、較厚,外力衝擊時,有很強的緩衝外力特性,系良好的緩衝吸能材料,在海綿墊做“平蹬”訓練時,難以形成腦挫裂傷、硬膜下血腫並蛛網膜下腔出血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

警方:結合新鑑定結論進一步調查

2019年10月10日,登封市公安局對桑某明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稱桑某明帶學生練武時,因程某博哭泣不想練武,被桑某明叫到隔壁更衣室,用戒尺打程某博手部,“以故意傷害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500元。”

數月後,這一行政處罰決定被法院撤銷。法院認爲,程某博主要傷在頭部,但警方認定“桑某明故意傷害他人且無傷害後果”,顯屬不當。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截至目前,程某博死亡一事未被刑事立案。

對於未刑事立案的原因,據紅星新聞去年12月的報道,登封市公安局宣傳科一名工作人員當時表示,報案人懷疑程某博受傷死亡的原因是釋延洹打其頭部造成,但在調查中,並無實際證據能夠證明釋延洹有這一犯罪事實。

程某博死亡案代理人範辰認爲,根據新的鑑定意見,程某博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不可能是如桑某明所說“做平蹬運動時摔在20釐米厚的海綿墊上”,桑某明對程某博的毆打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警方應立即刑事立案,對桑某明實施抓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範辰還表示,已向警方申請進一步對案發現場進行勘驗,以固定和完善證據。

6月5日晚,程某博父親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第二次鑑定已經出來,希望公安機關儘快立案。

今日,登封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回覆紅星新聞記者,目前,結合再次鑑定結論,正在進一步調查,同時與上級公安機關等單位溝通對接,等調查完畢後再進一步處理。

“警方一直對此事很重視。”該工作人員表示,鑑定結論是很重要的證據。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王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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