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已沒有保留必要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廢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不是放鬆對本市食品安全的管理。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更加嚴格食品安全監管,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表示。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李曉果 攝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部署,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規進行清理,查找與上位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問題。根據清理結果,決定廢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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