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禁止禁令你不聽 劍走偏鋒釀苦果

常言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可偏偏就有那麼一些人抱有僥倖心理,酒後開車被查,被處罰款和記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吊銷駕駛證5年、10年或者終生不得重新申領等才悔不當初。

近日,白水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直屬中隊民警採取“白+黑”相結合模式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行爲,6月4日凌晨00時45分許至6月5日早晨7時30分許,查獲一起飲酒駕駛、一起涉嫌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爲。

凌晨00時45分許,高曉陽帶領直屬中隊夜查班民警在站東路執勤執法過程中,攔截檢查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未戴安全頭盔時,發現駕駛人涉嫌飲酒駕車,遂對其進行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後經渭南市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該駕駛人董某得血液中乙醇含量爲:192.54mg/100ml,構成了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爲。將面臨的是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早晨7時25分許,在白宜公路執勤執法時,攔截檢查一輛黑色轎車,經檢查發現該車輛駕駛人郭某有飲酒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顯示爲:郭某酒精含量值爲5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爲。郭某將面臨的是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經民警詢問,二人均敵不過朋友的盛情,美酒的誘惑,並且酒後把車駕,尤其是郭某以爲過了一晚上酒勁應該就沒有了,盲目自信,結局終未倖免。二人均有悔意,後悔不該把車駕,但違法就是違法了,就像生命不能重來一樣,二人將面臨的是接受法律的制裁。

白水公安交警溫馨提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不盲目自信、不心存僥倖、不麻痹大意!珍惜生命,遠離酒駕和醉駕!切莫醉(罪)在酒中,毀(悔)在杯中!(通訊員 段紫薇 編輯 渭南青年網 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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