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康得新北京銀行案再被受理,從122億訴訟標的降至5.5億可否成功立案?

記者 郝昕瑤

康得新起訴北京銀行一案有新進展。

6月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即康得新及其全資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張家港保稅區康得菲爾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三家全資子公司”)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合同糾紛一案,已於2019年7月22日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這場官司“開局”至今已有一年之久。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資子公司就曾向北京高法起訴北京銀行及西單支行。但由於122億標的巨大,而康得新又虧空已久、“囊中羞澀”,最終因無法按時繳納高達6300萬元的訴訟受理費而於同年底被北京高法裁定撤回起訴。2019年12月4日,康得新披露《關於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撤回起訴的<民事裁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245)。

此番,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訴後,公司積極組織律師團隊討論,並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北京二中院審查,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北京二中院已決定登記立案。

此次訴訟,康得新或許是“量體裁衣”,降低了訴求。

康得新請求判令北京銀行、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二被告向其返還部分銀行存款人民幣5,000萬元及對應欠付的利息。並請求判令二被告因對其賬戶存款資金保管不當,造成原告無法使用銀行賬戶資金遭受的部分損失,暫計人民幣5億元。

就公告來看,5.5億的訴訟標的,按訴訟費用計算標準,康得新須於接到《受理案件通知書》7日內,交齊約279萬元訴訟費。否則,法院仍將依法裁定撤回起訴。

目前這筆費用是否已繳納,康得新一方並未透露。

今年1月23日,康得新曾披露2019年年報預告稱,報告期內,受債務危機影響,流動性緊張,市場信心有所下降,開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債務利息成本高企,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性虧損約 10-15億,債務擔保損失約15.4億,金融資產投資損失約20.9億,減值損失約4.7億,資金損失約4億。

康得新與北京銀行糾葛已久。

早在2019年1月,康得新15億元債券違約,然而其財報卻顯示賬上趴着150億元現金,其中有122億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但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回應稱,“該賬戶餘額爲0元”。

7月,北京銀行公告澄清稱,北京銀行依法開展業務,將積極應訴、維護合法權益。

今年初,北京銀保監局曾表態,北京銀行存在現金管理業務未區別對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業務辦理中未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提出進一步審查要求,審慎性不足;對賬單及網銀頁面未對業務規則進行標識或提示,沒有全面反映賬戶實際餘額爲零的情況;向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賬戶詢證函回函未反映賬戶實際餘額爲零的問題。

5月,北京銀保監局對北京銀行現金管理業務不審慎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已敦促該行改進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銀行2019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顯示,資產減值損失極大蠶食該行利潤。根據財報,2019年該行信用減值損失達225.47億元,已經超過當年215.91億元的淨利潤;信用減值損失增速接近30%,也明顯超過淨利潤7%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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