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1+4”勾勒全景圖 高標準高質量打造海南自貿港

來源:證券日報

6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財政部副部長鄒加怡,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和中共海南省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賜貴,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長沈曉明出席發佈會,介紹6月1日正式公佈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有關情況。

林念修表示,《總體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爲“6+1+4”。“6”就是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圍繞這6個方面,《總體方案》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 “1”就是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特別強調要突出海南的優勢和特色,大力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進一步夯實實體經濟的基礎,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4”就是要加強稅收、社會治理、法治、風險防控等四個方面的制度建設。《總體方案》基本形成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現代產業體系和現代化社會治理體系,打造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

就海南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在政策制度的設計上有什麼樣的考慮?王受文表示,在制度設計過程中,強調要突出創新,要借鑑國際經驗,要體現中國特色,符合海南的定位。貿易自由化便利化也要符合我國的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整體方向。貿易自由化便利劃分爲兩個方面:一是貨物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二是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

劉賜貴表示,堅持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全島自由貿易試驗區,確定了18個先導性項目,對中央“1+N”政策體系,結合海南的實際去細化、推進落實,特別是這兩年來,在光網、電網、氣網、路網、水網這“五網”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爲全島同城化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沈曉明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非禁即入”,除非有強制性的標準和法律的禁止,原則上政府取消許可和審批,對企業實行備案制、承諾制,承諾符合條件就可以開展業務。對於自貿港內註冊的境內企業,將支持企業通過境外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另外,如果從事的是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自貿區鼓勵的領域,在境外直接投資的收益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因此,在投資自由便利方面,政策是一套非常完備的體系。

同時,從國際成熟的自貿港建設經驗看,開放的金融政策是一個比較基本的特徵。那麼就未來在海南自由港的建設當中,人民銀行在金融政策設計的方面會有哪些考慮?潘功勝表示,要素的自由流動是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的基本特徵,其中資金的自由流動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要素流動,是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基礎條件。金融政策的總體框架主要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高水平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開放,便利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的資金流動。二是金融服務業的開放。三是金融改革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四是金融風險防控體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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